马尾东江滨公园E型建筑物租赁项目

马尾东江滨公园E型建筑物租赁项目

发布于 2026-07-29

招标详情

福州马尾海峡城市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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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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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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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采购人委托,对**东江滨公园E型建筑物租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要求:见后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02:30~05:30(**时间),在**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点击查看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与购买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点击查看

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9日09:00(**时间)

7.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点击查看开标大厅。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8. 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2026年8月19日09:00(**时间);**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点击查看

9.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点击查看联系。

10. 以上如有变更,我公司会通过下列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a)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点击查看.com/)

b) ****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济安路171号

邮 编:350015

电 话:139****点击查看8977

联系人:江常永

采购代理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邮 编:350014

电 话:0591-****点击查看1786

联系人:林未、潘闽武、张炜

电子信箱:****点击查看@163.com

投标保证金

专用账户

开户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三坊七巷支行

账 号:****点击查看25008

注:1.投标人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投标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招标编号和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附: 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招租项目

招标内容

招租面积

(单位:m2)

招租底价

(元/m2)

月租金最低限价

(元)

租赁期限

五年租金最低限价

(元)

投标保证金

(元)

1

**东江滨公园E型建筑物租赁项目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约211.1

39

8232.9

5年,合同采用3年加2年的签订方式(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若中标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09040.2

10000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招租场所位于:**区江滨中大道东江滨公园鸭姆洲岛上(E型建筑物),建筑面积:约211.1㎡。场所按现状交付,实际以现场踏勘实物为准。

3、本项目租期为5年,采用3年加2年的签订方式(3年合同到期后,经考核评价合格后,可续签2年合同),月租金前三年根据中标价确定,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基础上上浮5%,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上浮5%。

4、本次招租场所经营类别仅限于文化休闲类、轻食餐饮类、便民服务与体验类、****点击查看工作室、展览馆等)经营场所,其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公园的整体规划与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产生大量油烟、噪音、异味等污染环境的经营活动,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禁止的经营行为。投标人对招租场所及用途均已作充分了解,所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消防、环评等报批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办理;若因政策、场地受限无法获批的,全部风险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或索赔损失。

5、场地的物业费由中标人按实际物业金额缴纳,采购人保证在场地交付之日具备进场装修的基本条件,但不能保证经营场所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及水电无任何瑕疵。当有上述之瑕疵出现,中标人应积极处理,不得以上述瑕疵为由推迟进场或要求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6、中标人不得转租或转借。

7、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限价,低于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8.特别提醒:本次招租场所当前尚在原有租赁期内,原承租人已申明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并承诺在2026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场地交接工作。采购人不对原承租人是否撤场及交接作任何承诺,投标人应自行预判交接延误风险,中标后不得因原租户逾期交房主张免责或赔偿或解除合同。

9、投标人一经投标,即视为已全面踏勘现场、知晓场地现状、业态限制、腾房不确定性等全部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前期未预见事项对抗合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