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
**区国有房屋租赁权
拍 卖 公 告
兹定于2025年9月5日下午14****点击查看公司拍卖厅(**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九楼)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1、**天苑13-2-403住宅建筑面积约69.28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3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上述标的有业态限制,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 标的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本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一、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4日(非工作日除外)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标的看样前请电话预约。 三、竞买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3、4日(9:00—16:00)止。 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竞买保证金交入账户:****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保证金须于2025年9月4日16:00前交入上述账户,不计息。 四、咨询、报名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8****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五、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36****点击查看6677(张先生) ****点击查看公司 |
拍卖报名事项说明
一、竞买保证金交款时间:2025年8月22日09:00—2025年9月4日16:00****点击查看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报名时间:2025年9月3、4日止(9:00—16:00)
二、报名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8****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三、报名程序:在报名时间内凭竞买保证金(不是履约保证金)交款凭证和报名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四、竞买保证金相关说明
1、保证金交入账户:****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
2、保证金须于2025年9月4日16:00****点击查看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入上述账户,超过2025年9月4日16:00(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入的款项将退回,交款人不具有竞买资格。
3、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即谁竞买谁交款,不得由任何单位或个人代交。
4、****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
五、报名材料
1、自然人本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2、自然人委托他人报名
(1)竞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在附件中下载;
(3)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3、单位法人直接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4、单位委托非法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在附件中下载;
(4)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
咨询电话:136****点击查看6677 张先生
**区国有房屋租赁权
竞 买 须 知
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本须知,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
一、拍卖标的
1、**天苑13-2-403住宅建筑面积约69.28平方米五年租赁权,起拍价2.35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上述标的有业态限制,标的竞买人就拟经营的业态(使用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
标的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户如未按拍卖公告要求报名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拍卖标的、租期、产权状况、履约保证金、招租要求、参考起租日、租金递增幅度、租金支付方式及标的相关说明等信息详见《**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二、竞买登记及报名
办理竞买申请登记时意向竞买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工作人员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他人竞买: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保证金交款凭证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本次拍卖报名时间为2025年9月3、4日(9:00—16:00)止,报名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8****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有意竞买者须在报名前认真阅读、理解拍卖会资料及现场看样,并确保在2025年9月4日16:00****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点击查看公司,开户银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签署《竞买证》。未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办理报名手续的,不视为有效竞买人,无权参加竞买。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经由他人账户代交(单位须以本单位账户交款)。
****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或网银等非现金方式交纳,交纳保证金时,请在进账单凭证上注明“租赁权保证金”。此保证金不计利息。
三、竞买人须凭《竞买证》及拍卖会入场券方可进入拍卖会现场。竞买人在拍卖会场无论是否本人出价其法律效力均归属于相对应的竞买人。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详见《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附后),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不得妨碍拍卖师的正常操作,更不得进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否则拍卖人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竞买人进入拍卖会场后凭《竞买证》向拍卖人换取竞买号牌,竞买号牌是代表竞买人身份和竞买权的标志。竞买人领取竞买号牌后,应妥善保管,并在拍卖竞价过程中谨慎使用,拍卖会结束后应将号牌归还拍卖人。竞买人须对本人、委托人及其他持举该竞买号牌的任何人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拍卖标的的建筑面积、法律关系等状况均以现状为准,对拟拍卖标的的各方面状况,竞买人须自行了解、查验其具体情况,对标的的坐落、范围、面积、房屋结构、质量等状况须竞买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对(竞买人对标的上述信息有疑义的,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委托人联系电话》,附后),并对竞买本标的可能存在的使用、经营、投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愿承担。拍卖人提供的拍卖标的的相关资料是拍卖人所了解的对拍卖标的的历史及现状提供意见性说明的文字及材料,仅供参考,拍卖人不对标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并出价的,即表示认可拍卖标的的状况,并愿意为自己按照拍卖标的的状况参与竞买的行为承担责任。
六、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买人一经出价即不得反悔。
七、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拍卖标的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必须****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单位买受人请当场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上加盖公章),并于2025年9月8日下午16时前向委托人指定账户(见下表)付清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租金支付方式及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详见《**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仅可转抵拍卖佣金,保证金剩余部分须待买受人按约付毕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标的交接后,由拍卖人无息退还。
标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款账号 |
标的序号 | 委托人 | 交款账号 | 交款户名 | 交款开户行 |
1# | ****点击查看 | 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1511 | ****点击查看 | 农行** 半山支行 |
买受人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于2025年9月12日16时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以委托人确认为准)。《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附后。
买受人逾期不付清租金、履约保证金、拍卖佣金或逾期未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者,拍卖人有权认定其违约,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同时,委托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将原买受人已成交的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八、****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标准详见《拍卖佣金收取标准》(附后)。
九、标的交付
委托人负责将房屋腾空(原承租户拍卖成交续租的,不存在腾空期,执行参考租期),在腾空期内(见下表)向买受人交付标的。
委托人向新承租户交付标的的,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内部可能有部分固定或非固定设施不属于拍卖标的范围,其所有人(委托人或原使用人)拆卸或搬出时可能会对标的产生破坏。
标的参考租期、腾空期、免租金装修期 |
标的序号 | 参考租期 | 腾空期 | 免租金装修期 |
1# | 自2025年9月10日至2030年9月9日止 (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拍卖成交的,新一期租赁起始日为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后的第1个自然日,租期仍为五年) | 二个月内 | / |
原承租人拍卖成交的,执行上述参考租期,无腾空期;通过拍卖产生新承租人的,且标的在参考起租日前未能腾空的,起租日在腾空期内顺延(即新承租户实际起租日以委托人实际交付标的时间为准)。
本次拍卖标的租金支付方式详见《**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附后),标的先付后用。
标的交付前房屋的水、电、通信、物业等相关费用由原使用人或委托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缴纳。水、电、通信、物业、汽车停放等相关费用不含在租金内,相关收费标准须买受人自行了解、核实、负担。
十、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2、本次拍卖标的房屋的质量状况、结构状况等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竞买人在拍卖前须现场勘查了解、自行解决,该瑕疵不影响拍卖结果。
3、《**区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及拍卖会资料中标的所示面积为资产评估报告(【国仲盈信估字2025第080287号】)所记载面积(含公摊面积),拍卖标的分割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在出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标的实际面积与拍卖资料所示面积有差异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
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可向拍卖人申请查阅上述资产评估报告复印件。
4、标的竞买人就拟使用的用途须于竞买前征询标的委托人的意见(联系电话见下表),否则由此所引致的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委托人联系电话 |
标的序号 | 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1# | ****点击查看 | 158****点击查看6671 |
5、因房屋相关证照、竣工验收报告、消防验收文件尚未办理或缺失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相关证照、审批手续的,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相关责任。
6、买受人租赁期内原则上不得转租。如买受人要求改变标的物用途的,或要求将标的物或标的物部分面积转让、转租的,必须在竞买前向委托人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各标的委托人联系电话》),并在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时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
7、未经委托人同意,买受人不得改变房屋结构。买受人需增设房屋附属设施或设备的,必须征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按照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买受人须自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8、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层高、结构、墙体、柱子、管道分布等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9、本次拍卖标的房屋内部可能存在破损或渗漏情况,买受人须自行修缮、改造并承担相应费用,拍卖人、委托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次拍卖标的内部现有物品不在拍卖范围内,若交付时仍然存在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1、买受人承租期间须遵守委托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12、买受人在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垃圾须自行处置、费用自理。
13、出租房屋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十一、拍卖人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撤销拍卖标的的拍卖。
十二、本须知的内容请竞买人务必认真阅读,有任何疑义请当场立即向拍卖人咨询,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即被认为知悉并愿意遵守和履行本须知的各项条款与内容。拍卖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拍卖材料进行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以在拍卖正式开始前由拍卖师当场进行口头说明。竞买人举牌应价或书面报价的,均被视为已经知悉并接受认可该修正或补充。本竞买须知及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成交确认书》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退还保证金依据“谁报名、退给谁”的原则,即收款人户名和账号须与交纳竞买保证金时的信息一致。如竞买未成交,在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退还至《竞买保证金账号确认单》中填写的本人账户(不计息),竞买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也无需另行办理退付手续。拍卖人财务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7539姚会计。
十四、优先承租权人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主张优先承租权的,须向拍卖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优先承租权人资格需经委托人确认。在拍卖过程中行使优先承租权时,应当交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可以先不参与竞价过程,有最高应价时,拍卖师应征得优先承租权人的意见后落槌,优先承租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承租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承租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十五、其他说明:
1、本次拍卖的所有时限均以**时间为标准,拍卖会实际开始时间与拍卖公告所指拍卖时间允许有合理幅度的提前或延迟;
2、因场地使用冲突或竞买人数过多等原因导致拍卖会无法在原定地点举行的,拍卖会实际举行地点以拍卖人通知为准,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拍卖前保持畅通;
3、本次拍卖所有款项以人民币结算,****点击查看公司指定;
4、拍卖会上拍卖师以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示意成交时,交易合同即告成立,《拍卖成交确认书》是对合同成立的进一步书面固定,买受人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的,不影响拍卖成交;
5、拍卖相关文件均以盖章文件为准。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点击查看公司
拍卖时间:2025年9月5日下午14时
拍卖地点:**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36****点击查看6677(张先生)
****点击查看**管理局监督电话:0571—****点击查看1757
本人已详细阅读本次拍卖会的《竞买须知》及相关文件,并对以上条款予以认同,同意接受标的现状,竞拍所产生的风险自负。
竞买人签名:
**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标的清单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租期 | 产权状况 | 起拍价、竞买保证金 及履约保证金 | 招租要求 | 参考起租日及 租金支付方式 | 递增幅度 | 备注 |
1 | **天苑13-2-403住宅建筑面积约69.28平方米五年租赁权 | 五年 | 委托人承诺有出租权 | 起拍价2.35万元/首年 竞买保证金0.5万元 履约保证金为首年成交价的20% | 仅限住人,且不得群租 | 自2025年9月10日至2030年9月9日止(原承租户或原使用人拍卖成交的,新一期租赁起始日为原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后的第1个自然日,租期仍为五年) 租金半年一付,标的先付后 | 详见标的相关说明 | 1、房产现状为在租 2、原承租户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
标的相关说明:租金递增幅度每年环比递增1%,即第2年年租金在第1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第3年年租金在第2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第4年年租金在第3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第5年年租金在第4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 |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住宅)
****点击查看
房屋租赁合同框架(样本)
出租方(全称):****点击查看(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市 区 路 号的 出租给乙方使用。双方确认的本合同租赁物总
计租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1.2租赁位置和范围:租赁房屋的位置和范围租赁房屋以本合同附件三房屋平面图上标记的位置和范围为准。
1.3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仅限于本人/乙方员工居住使用,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作息,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居住登记等相关手续。
1.4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现状已做了充分了解,对该房屋进行现场查看后愿意承租该房屋。
1.5 租赁期内,乙方严禁将租赁标的用于经营或变相经营会所;严禁设立私人会所、****点击查看俱乐部等主管部门或甲方禁止的业态类型;严禁擅自改变经规划审批确定的使用功能;严禁超越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开展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无免租金装修期。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3.1如乙方逾期支付第一计租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租期不顺延。
因本租赁物前承租人未及时搬离,造成甲方未能在已明确起租时间向乙方交付租赁物的,乙方须无条件同意等待直至交付止,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之日起算,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此情形不视作甲方违约(在租房屋适用)。
3.2 租赁物的装修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租赁物在移交时,甲方不保证装修、装饰的完好。甲方将租赁物移交给乙方即视为交接完毕。
3.3租赁物场所内如含附属设施、设备的,应同时交付给乙方使用。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正常经营所需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 年租金、保证金标准
成交总价( 年年租金之和): 元人民币(大写: )。
4.2 租金递增幅度: 年租金不递增
4.3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计算方式为第一计租年度租金的20%。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房屋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本合同项下的第一期租金(大写)(¥ )及履约保证金于本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此后每期租金乙方需提前15日支付,具体详见附件一《房屋租金支付清单》。
乙方逾期支付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由乙方按未付款金额万分之五/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5.2 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的所有付款,均应支付至甲方指定的以下收款账户,或以甲方届时书面另行指定的其他方式支付。乙方****点击查看银行手续费应由乙方承担。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5.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汇款或转账。
5.4 甲方在收到乙方应付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相应的收款凭证或发票。
5.5 本合同**期内,所有房屋租金及保证金由 统一支付,并按支付金额开具相应发票。
第六条 物业管理及配套
6.1乙方不得擅自在租赁区域设置广告,不得擅自占用公用道路、绿地,不得有搭建违章建筑以及其它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次的违约金(甲方可在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并责令乙方整改。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采取拆除等一切必要措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乙方/乙方员工不得在租赁区域内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公约规定及其他禁止性行为。
6.3租赁期间,承租方使用租赁房屋所发生的水、电、网络、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停车等与房屋使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由乙方自行与相关单位办理手续并直接支付。
第七条 租赁物的转让和续租
7.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或授权方转让本合同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乙方的基本租赁权益,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合同租赁物享有优先购买权(仅限于公开挂牌出售,政府划拨或内部处置等除外)。
7.2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不对租赁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的,乙方若需要继续承租该房屋,则应于租赁期限届满日前不少于3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期内的租金等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租赁期限届满后,如甲方对租赁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的,根据最高价中标原则确定承租人。若乙方并非最高价中标人的,乙方可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
若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投标的,视为乙方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不再续租。
第八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8.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本合同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做好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含水、电、通讯、消防设施、房屋防水、卫生间、排污排水管道等)的安装、保洁、养护和维修。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8.2乙方对本合同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如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结构性故障需修复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及时通知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其他原因造成本合同租赁物内设施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
8.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本合同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本合同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
9.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以及物业管理等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负责本合同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生产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规定。乙方需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责任书,按照消防要求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如发生消防或安全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十条 装修条款
10.1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本合同租赁物(在不破坏房屋结构及变动外观的前提下)进行装修、改建,乙方(同装修单位)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将有关部门的审批报于甲方备案。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或导致其他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 乙方若需增加设备及扩大电量等,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凡经乙方更换或增加的各项设施和设备,其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若乙方****点击查看进行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乙方在使用本合同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物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生产生活,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0.4乙方对本合同租赁物的所有装修按“来装去留”的原则处理,在本约租赁期间届满(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终止时,乙方即应将本合同租赁物腾空交还甲方,乙方自行安装的可移动的设备可拆除(如空调),由乙方自行处理。依附于房屋的装饰装修及构筑物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为破坏。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赔偿或补偿,即甲方不承担该房屋装饰装修等改善增设他物的任何赔偿或补偿。
10.4.1乙方依前项规定交还本合同租赁物时,应负责将其清扫干净,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未将本合同租赁物及公共设施清洁打扫干净的,甲方因清扫本合同租赁物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之
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应向乙方追缴。
10.4.2乙方在交还本合同租赁物时仍留置于本合同租赁物内之任何物品,均视为废弃物,悉由甲方处置,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补偿。甲方如因处理该等物品而支出任何费用,在乙方之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有不足,应由乙方负担。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
11.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律师费、公证费、保管费、腾空费用等)。
11.1.1 乙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经甲方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逾期时间超过30日的;
1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
租赁物用途及业态的;或乙方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租赁物,经甲方或有关部门以书面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
11.1.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更改或拆除租赁物的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或严重损坏租赁场所内的附属设施、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致使不能正常使用的;
11.1.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租赁物进行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的(未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联营、合伙、合股、**、承包等均视为转租);
11.1.5 乙方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活动(包括被追究行政责任、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等)的;
11.1.6 乙方在租赁物业内隐匿或堆放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
11.1.7 甲方发现乙方存在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和食用鸽的行为,且书面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的;
11.1.8 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经甲方书面通知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或者乙方丧失履约能力的;
11.1.9 乙方违反本合同1.5条的约定。
11.2在本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城市规划建设发展等需要,需征收、收购、改造、搬迁乙方租赁的房屋,致使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损失。此情形下本合同自行终止,乙方承诺将无条件进行配合,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将租赁物腾退归还给甲方,并按实际租赁使用的期间向甲方支付租金,结清其他费用(所有补偿归甲方所有,与乙方无关)。
11.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得甲方同意后,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
11.3.1腾空租赁物并向甲方交回租赁物;
11.3.2缴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
11.3.3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向甲方支付第一计租年度3个月租金款项作为赔偿;
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7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1.4乙方任何违反本合同,包括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乙方应当承担甲方主张权利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担保费等)。乙方违反本合同,致使甲方损失或依本合同约定产生其他不必要费用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之财产采取留置措施。
11.5本约租赁期届满终止时,甲方有权收回全部房屋,乙方迟延未依约如期将本合同租赁物交还甲方的,每逾一日,乙方应给付甲方相当于每日租金(按年租金÷365日计算)双倍的占有使用费,并承担占有使用租赁标的物产生的各项费用,直至乙方交还租赁标的物或甲方收回租赁标的物为止,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乙方如有意向参加本合同租赁物公开招租工作的,经甲方同意,可延迟交还并签订临时租赁补充协议,每延迟一日的使用费按本合同近期日租金计算方式支付,延迟使用期限至公开招租结束。
11.6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的,由乙方按应付而未付款项总额万分之六/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租赁物用途和经营内容,或乙方擅自将租赁物部分或全部转让、转包、转借、转租、分租给他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第一计租年度3个月租金),且乙方因该等行为获取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因转租而取得的租金差价收益等)全部归甲方所有。
11.8 租赁期间,非出现本合同约定的情况,双方确认各方均可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后解除合同,提前三个月以上书面通知后双方均无需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提前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书面通知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合同解除当月租金标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未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擅自解除合同的,则提出解除合同一方应按合同解除当月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本条约定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方损失的,损失方不再主张权利。
第十二条 免责条款
12.1****点击查看租赁行为的****点击查看政府征用、收购、搬迁等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合同第11.2条款执行。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配合,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向乙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的款项作为赔偿。
12.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书面通知送达对方,并应在30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 适用法律
13.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本****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起诉。
13.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国法律解释。
第十四条 通知与送达
14.1 甲乙双方同意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为双方往来文****点击查看法院诉讼文件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该送达地址适用于合同履行及一审、二审至案件执行结束时止。如通讯地址变更,应联系对方办理变更手续。因通讯地址不准确、变更后未及时告知对方、被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相关文书未能被对方接受的,也应视为送达。邮件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4.2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为: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为:
联系电话为: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
15.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补充协议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15.2乙方在竞价报名时提供的资料、签署的文件(包括承诺函等)及交易平台提供的《交易须知》、《成交通知书》及本《房屋租赁合同》构成乙方权利义务的确认依据。
15.3 承租期满前甲方有权按公开招租程序招租,拟承租人按照程序看房的,乙方应做好配合工作。
15.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5本合同一式七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租赁合同签署页】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点击查看0105MA2KK74Y0D 地址:祥园路99号**广告产业大厦2号楼9楼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汪作霖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半山支行 账 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21511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身份证号码:33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102221 地 址: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徐燕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
附 件 一
房租支付明细清单---------------------------------------------------------
支付期数 | 支付时间 | 对应日期 | 应付租金(元) |
第一期 | | | |
第二期 | | | |
第三期 | | | |
第四期 | | | |
第五期 | | | |
第六期 | | | |
第七期 | | | |
第八期 | | | |
合计 | | | |
为了加强和规范对外出租户的消防安全及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出租方与承租方特签定本责任书如下:
一、承租方保证持有本人及其他在租赁房内工作或居住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件。
二、承租方保证按户口管理规定,所有外来人员必****点击查看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
四、承租方在发生任何有关消防安全、治安事故,****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或国家行政部门处罚等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承租方必须接受本单位的监督和管理,随时接受出租方的房屋安全检查。
六、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建筑物的结构,如要进行室内装修,必须向有关部门报审,批准后方可进行。
七、承租方用电及照明必须严格按要求装置,严禁用铜、铝丝等代替保险丝,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违规、不合格电气设备。
八、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系房屋实际使用权人,承租方必须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使用房屋。同时,租赁期限内租赁房屋内发生所有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二份。如承租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出租方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出租方: 承租方:
(签章) (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 件 三
租赁房屋的平面图(仅供识别使用)
-------------------------------------------------------
(粘贴处、骑缝章)
拍卖佣金收取标准
序号 | 交易成交价 | 费率(%) |
1 | 2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2% |
2 | 2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 | 1% |
3 | 500万元以上部分 | 0.8% |
备注: 1、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佣金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收取。2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照交易计费成交额(计费成交额为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少于三年的按实际租期计)的2%收取;200万元—500万元(含)部分按照交易计费成交额(计费成交额为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少于三年的按实际租期计)的1%收取;500万元以上部分按照交易计费成交额(计费成交额为三年租金总和,租期超过三年的按三年计,租期少于三年的按实际租期计)的0.8%收取。 3、拍卖佣金交款账号: 账号:19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6242 户名:****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点击查看中心 |
拍卖会现场秩序管理办法
一、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须****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的“拍卖会入场券”入场,原则上竞买人可领取不超过2张“拍卖会入场券”。
如遇疫情防控的,具体****点击查看政府规定为准,竞买人须符合要求。
二、有资格进入拍卖会现场的人员:
(一)领有“拍卖会入场券”的有效竞买人及其随行人员;
(二)****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
****点击查看中心领导及工作人员;
(四)委托人领导及工作人员;
(五)委托人准许入场的其他人员。
三、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点击查看公司工作人员、安保人员进行劝阻,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的;
(二)其他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四、拍卖会现场竞买人或其他人员如有以下行为的,拍卖师宣布中止拍卖,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拍卖: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经劝阻后无效的;
(二)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的;
(三)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
(四)其他严重妨碍拍卖师正常操作、影响拍卖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五、现经营户威胁、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按以下处理:
(一)可以取消其竞买资格,责令其立即离开会场;
(二)导致无法开展公平竞价并损害他人利益的,拍卖中止,拍卖标的收回,待原《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标的腾退完毕后,再次进行拍卖;
(三)承担拍卖标的收回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授权委托书(单位样本)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为我单位参加**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我单位****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的**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单位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我单位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章)
2025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个人样本)
委托人: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 性别: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移动电话:
****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
现委托 为本人参加**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委托代理人,以本人****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在**市文三路345****点击查看酒店****点击查看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厅举行的**区国有房屋租赁权拍卖会的公开拍卖事务。受委托人在本次拍卖活动中代表本人签署的一切文件及竞价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竞买申请手续、阅签拍卖文件、领取竞买号牌、竞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笔录等),本人均予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章):
受委托人(签章):
2025年 月 日
拍卖成交确认书(样本)
买受人在拍卖人举行的拍卖会上通过公开竞价,成交买受下列标的,依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如下:
买受人: 成交牌号:
成交标的:
成交价格:RMB ¥
佣金: % RMB ¥
★约定事项★
①成交标的的具体界定,标的品质、瑕疵状况,买受人付款结算的约定以及按约付款后标的交付与权属、风险转移等事项,均以本场拍卖会资料的表述与约定为准。
②买受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款项、接收提取标的,或有其他违约、侵权行为发生的,须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
③本场拍卖会资料以及买受人在办理的竞买申请登记手续和其提供的文件、资料均为本《拍卖成交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拍卖交易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本《拍卖成交确认书》若有未尽事宜,可协商一致后另行书面补充约定,本《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进行解决,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备注:
拍卖人:****点击查看公司 买 受 人:
成交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