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街道六马路翠峰小区2号楼2单元103楼下房产挂牌租赁

双鸭山市尖山区八马路街道六马路翠峰小区2号楼2单元103楼下房产挂牌租赁

发布于 2025-06-06

招标详情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政府八马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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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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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8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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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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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八马路街道六马路翠峰小区2号楼2单元103楼下房产挂牌租赁
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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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万元 人民币
20
2025-06-05
招投标
1、项目名称:**市**区八马路街道六马路翠峰小区2号楼2单元103室楼下房产挂牌租赁。 2、对意向承租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申请,不接受联合体。 3、(1)房屋原有结构不能改变或损坏,意向承租方不欠任何费用,出租方将押金退还。 (2)意向承租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全部由意向承租方负责。 (3)承租期间,意向承租方不可转租,出卖,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他用途,由于意向承租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配套设施损坏的,由意向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意向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火,下水出现问题,及财产损失造成的后果,均由意向承租方负全部责任租赁方不负任何责任。 (5)如遇拆迁、征用库房,不可抗力等因数,出租方可提前15日内通知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无条件搬出,已交租金,出租方按未满天数返还。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