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截止时间:2025-04-2910:00:00,更正为:2025-05-08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4-29 10:00:00,更正为:2025-05-08 10:00:00。
原招标文件第9项技术评分项修改为:
9.应急车辆2 | 3 | 根据各供应商拟投入自有应急车辆情况进行评分:提供1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总质量≥25t)的得1.5分,提供1台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的得1.5分,满分3分。供应商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发票及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车辆正面、侧面照片,设备提供购置发票及照片,否则不得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