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1****点击查看中心机房合并搬迁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的潜在供应商应根据本公告载明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包 | 项目名称 | 施工期限 | 简要需求 | 预算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1****点击查看中心机房合并搬迁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竣工 | 机房合并搬迁,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 147000 | 2900 |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1 | 单位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5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6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招标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7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点击查看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须根据以下情形提供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②****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④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10 | 联合体协议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1 | 供应商资格承诺要求(若有) | (1)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首次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供应商未提供承诺的部分则须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3****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特殊情况的行业,按照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的,视为满足资格承诺函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要求。 |
12 | 企业资质 | 具备有效的①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公布统一延期时间的,****点击查看小组通过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现场查询有效期为准。 |
13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需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需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采购人需要核查材料真实性,供应商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
注:①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②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须符合《****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二、电子证书有关使用要求 (一)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二)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等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③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派出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须符合《****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启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3号)“六、电子注册证书。注册人员可在管理系统内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注册证书, 打印出的纸质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为180天,逾期可重新打印。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注册人员查看和下载电子注册证书时,应先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注册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并再次确认。打印电子注册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并填写签名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等相关规定,否则视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6日]至[2025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0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或邮件方式。A. 现场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可至我司办理书面报名登记;B.采用邮件方式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供应商,务必先电话联系夏女士0591-****点击查看2156。按照本项目相关网站上发布****点击查看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获取磋****点击查看公司账户,同时将①转账底单截图(须加盖公章);②《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编辑完整(详见磋商公告附件或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须加盖公章)。上述2项材料发邮件至电子信箱****点击查看@163.com。
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点击查看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购买磋商文件费及成交服****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支行
账 号:****点击查看59664
(二)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冶山路10号
联 系 人、联系电话:王先生189****点击查看6052、李先生137****点击查看94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2号楼3层
邮编:350000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林晶晶、夏丹丹、胡筱茜 0591-****点击查看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