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宿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4-11-12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3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14条

立即监控

一、项目编号:H7FSCG24D03C0164 FS34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70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填埋场渗滤液托管运营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习友路与玉兰大道**东北角院士大厦10层

成交金额:****点击查看56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点击查看56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点击查看填埋场****点击查看处理站托管运营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填埋场****点击查看处理站托管运营,详细内容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3年,合同期内,中标企业运营不正常,环保监测不达标,有安全隐患,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即时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投标,同时禁止该企业参与竞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艳武、赵庆、章晓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根据磋商文件相关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29948.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点击查看751。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孚玉镇孚玉中路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80 0966 60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省**县东北****点击查看名都S3幢商铺

联 系 人:黎先生

联系方式:133 5556 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先生

电 话:180 0966 6016

十、附件

1.评标情况一览表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得分证明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5)
附件_461780473_294582088.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61780473_294582086.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61780473_294582087.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61780473_294582089.pdf
下载预览
附件_461780473_294582085.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