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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改革局 ****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及减免实施方案》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令第11号)及《**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孟连实际,在对全县中低收入家庭经济能力、市场房屋租赁价格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县住建局草拟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修改完善,****点击查看改革局组织召开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大居民朋友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4月29日至5月8日期间内,书面(方式一:通过传真或EMS邮寄纸质文书;方式二: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盖章或签字扫描件;方式三:现场提交意见。****点击查看改革局,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孟连县滨河路7号
邮编:66589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电话:0879-****点击查看300
传真:0879-****点击查看129
附件: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及减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及减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完善孟连县住房保障制度,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减轻特殊困难群体租赁公租房租金压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令第11号)及《**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孟连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背景
根据《孟连傣族****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孟政发〔2016〕43号)规定,并参考《孟连县房地产估价报告》(昆云房评字〔2022〕第09252号)、《孟连县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内容及要求,****点击查看政府于2023年5月17日印发《关于〈**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规定〉的批复》(孟政复〔2023〕74号)文件,明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不高于市场价的70%执行,市场价为12元/月﹒平方米,调整后收取标准为:县**收取7.8元/月﹒平方米,乡(镇)收取3.9元/月﹒平方米,政企共建部分收取3.9元/月﹒平方米,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镇低保户)、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取2元/月﹒平方米,以上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自新标准执行至今,已收到住户若干信访件及群众到场反映租金收取过高事项。为进一步完善孟连县住房保障制度,加大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力度,减轻特殊困难群体的租赁公租房租金压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点击查看建设部令第11号)及《**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2024年12月县住建局委托****点击查看对全县中低收入家庭经济能力、市场房屋租赁价格水平等情况进行调查,县住建局草拟了《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调整及减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点击查看改革局组织召开论证会并进一步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此方案。
二、调整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适用的公租房小区为:中勒水库公租房小区、****点击查看砖厂公租房小区、五十二村公租房小区、**小区、****点击查看工厂公租房小区、允昂山建设点公租房小区、政企共建部分。
因我县公租房建设点不集中,经重新评估,根据《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价值评估报告》(普正旭房估字〔2024〕第486号,附件2),中勒水库公****点击查看砖厂公租房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为9.85元/月﹒平方米,五十二村公租房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为10.11元/月﹒平方米,**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为11.89元/月﹒平方米,允昂山建设点公租房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为8.92元/月﹒平方米,结合《**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省公共租赁住房出租出售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租房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市场价70%执行,以上5个公租房小区租金收取标准调整为:
****点击查看水库公****点击查看砖厂公租房小区距离**约6—7公里,且无自来水(生****点击查看小组自行接通,水质欠佳),****点击查看水库公租房小区(离**约7公里)租金调整为按同地段市场价9.85元×51%≈5元/月﹒平方米收取;****点击查看砖厂公租房小区(离**约6公里)租金调整为按同地段市场价9.85元×61%≈6元/月﹒平方米收取;五十二村公租房小区租金调整为按同地段市场价10.11元×64.5%≈6.5/月﹒平方米收取。
(二)**小区离**约5公里,同地段市场租金评估价为11.89元/月﹒平方米,该小区共409套,其中374套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套,配套基础设施正常使用,故建议租金暂不作调整;**小区(方维地产建设点部分)35套,建筑面积70平方米/套,因该部分无停车位,配套基础设施差,建筑面积过大,难于分配,故建议租金调整为按同地段市场价11.89元×55%≈6.5元/月﹒平方米收取。
(三)允昂山建设点同地段市场租金评估价为11.89元/月﹒平方米,建议租金按市场价8.92元×70%≈6.2元/月﹒平方米收取。
(四)根据《孟连县房地产估价报告》(昆云房评字〔2022〕第09252号)内容,****点击查看中心同地段市场租金评估价为13元/月﹒平方米,政企共建公租房因存在特殊性,****点击查看中心市场租金估价13元/月﹒平方米的20%执行,即收取2.6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三、减免范围及标准
(一)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保障家庭成员中有经县民政部门核实认定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的,可申请减免租金,减免后租金按1.3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
(二)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可申请减免租金,减免后租金按该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的30%收取。
1.保障****点击查看残联认定为一级、二级、三级残疾的;
2.保障家****点击查看工会认定为深度困难职工的。
(三)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障家庭,可申请减免租金,减免后租金按该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的40%收取。
1.保障家庭为县民政、乡村**等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并在认定有效期限内的;
2.保****点击查看残联认定为四级残疾或一户多残的;
3.保障家庭成员中有因患重大疾病或特殊病种,住院治疗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过高造成生活困难,享受当年民政临时救助的;以及长期特殊病、慢性病导致经济生活困难的;
4.保障家庭成员中有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对象的退役人员、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家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60岁以上农村退役军人的;
5.****点击查看工会认定的一般困难职工;建档立卡户(监测贫困户),并在认定有效期内的;
6.保障家庭有三胎的;
7.保障家庭中有2人及以上就读高中或1****点击查看大学的。
(四)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在保障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工作不稳定、无固定收入的,可申请减免租金,减免后租金按该小区同地段市场租金的50%收取。
四、执行对象及执行时间
执行对象为2008年以来县**所建设的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新****点击查看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新标准之日起,收取的租金统一由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人员或符合管理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代收并上缴县财政。
五、申请减免程序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的在保家庭,由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点击查看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孟连县**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家庭租金减免申请审核表》;
(二)申请人及在保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申请租金减免情形的证明材料:
1.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证明;
2.《残疾人证》或残联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明》;
3.总工会出具的困难职工证明;
4.民政、乡村**等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5.卫健部门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因重大疾病住院治疗年度累计自付医疗费用过高造成生活困难,享受当年民政临时救助的证明材料;
6.****点击查看事务局出具的相关军人优抚对象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点击查看建设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规定公示5天,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从次月起执行。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政策的在保家庭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租金减免资格,按应缴租金标准收取;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减免政策。享受租金减免的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所有人员的户籍、收入、住房及财产等情况若发生变化,应当自改变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报告。
六、不予减免情况
申请租金减免的保障家庭应如实提供申请证明材料,自觉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如伪造证明材料取得租金减免资格,一经查实,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单位追回已减免的租金,****点击查看建设局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减免:
(一)提供虚假减免材料的;
(二)保障家庭存在拖欠公租房租金且未补交租金以及其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情形的,不得申请租金减免。
七、其它
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内,除以上符合减免情况外的,乡(镇)部分及县**正常情况的在保家庭租金按《孟连傣族****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关于〈**县公共租赁住房标准规定〉的批复》(孟政复〔2023〕74号)文件要求执行,对同时符合多项调整及减免情形的在保家庭,按最高减免标准执行;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租金减免工作**取不正当利益尚不构成刑事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