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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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市大鹏新区2025年度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涉及737.72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30.75亩永久基本农田)租赁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4月29日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省**市**区大鹏新区鹏城片区(**路18号附近及**路2号附近) |
面积/数量 | 768.47亩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83,890元/年(1、本次招标标的含永久基本农田净耕地面积473.15亩,租金最低价为600元/亩/年,按473.15亩×600元/亩/年进行计算招租底价;2、租赁期内租金无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年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其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周边农用地进行专业化管理和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农作物种植、修建农业设施、运用现代智能化工业产品等方式发展科技农业、现代都市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并兼顾生产示范、农业科普教育及研学,统筹联动项目周边土地及大鹏所城、较场尾、**寺等景观**,宣传打造大鹏农业文旅新名片) |
履约条件 | 1.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租金按年支付,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租金缴款通知书》(详见附件3),中标人自收到《租金缴款通知书》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年度租金。 2.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市2025年度大鹏新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租赁合同》。如签订租赁合同前中标人未按相关约定履行义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扣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按租赁合同履行。若中标人出现违约行为,则合同终止,中标人需将相关青苗及附着物按招标人要求清理后,交回土地。所缴纳的租金,由招标人依据合同及实际情况扣除已发生的租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后,将结余租金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4.其他履约条件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四章《**市大鹏新区部分永久基本农田租赁合同》。 | ||
其他补充说明 | 根据《**市乡村振**协作交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乡村**规〔2024〕2 号)等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市大鹏新区2025年度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涉及737.72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周边30.75亩永久基本农田)租赁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一、土地基本情况:本次招标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737.72亩和周边30.75亩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大鹏新区鹏城片区(**路18号附近及**路2号附近),其中净耕地面积473.15亩(含永久基本农田407.25亩,一般耕地65.9亩),根据《**区2023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报告》,其中120.37亩为6等地,335.41亩为4等地,17.37亩为3等地。土壤类型主要为赤红壤,耕地类型主要为水浇地。项目其他关键信息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水电配套、生产设施配套情况以及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位置、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需求; 二、投标时间、地点、投标期限、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线上投标,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的投标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准备投标文件。 1.投标人须在公告期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投标保证金¥45422.4元(大写:肆万伍仟肆佰贰拾贰元肆角)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投标无效。 2.投标人须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网站招标公告,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异议(质疑)和澄清 1.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0日(日历日)前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交易机构信息】。 2.澄清事项:****点击查看集团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至少15日(日历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15日(日历日)的,应当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 3.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点击查看集团咨询或反馈。 四、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根据《****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测算,资产租赁业务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五、投标保证金的处理 1. 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原路退还,****点击查看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投标保证金到账日至中标结果公示期最后一日止。 2. 租赁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提供《保证金退还申请》,交易集团在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带息原路退还,****点击查看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天数从投标保证金到账日至收到《保证金退还申请》之日止。 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和地址:通过阳光租赁平台(https://rent.****点击查看.com)下载。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与招标公告起止时间一致。 八、开标地点:阳光租赁平台开标大厅。 九、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一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向招租人支付租赁保证金。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投标人少于3个的,重新招标。 |
项目日程
开标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 评标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10时00分00秒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04日 09时30分00秒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2025年05月09日 09时30分00秒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承租后承租用途须符合农业产业规划和地块的功能(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租赁公开招标(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投标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在执行期内; (2)投标人有租赁土地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人自截标之日起算近三年内(若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则自成立之日起算)因农业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4)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租后不允许转租、分租(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无需在阳光租赁平台系统上传报名资料,资****点击查看小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投标文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招标文件》第三章。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45,422.4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点击查看.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2025年05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室 |
联系人 | 杨工;李工 | 联系方式 | 0755-****点击查看4494;0755-****点击查看9116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点击查看 | ||
地址 | ****点击查看管委会5号楼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市乡村振**协作交流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乡村**规〔2024〕2 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点击查看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2.招标人在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招标人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招标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3.投标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投标人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4.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中标租金金额。 5.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标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标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承租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标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点击查看集团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6.1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6.2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6.3经相****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6.4经相****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情形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