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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委托,就电梯维保项目(采购编号:****点击查看)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00分,在****点击查看公开询比,****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梯维保项目
2、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3、主要采购内容:电梯维保
4、成交候选人:
第一成交候选人:****点击查看
响应报价:73200元(含税)
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6日
本次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点击查看.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点击查看.cn)、(www.****点击查看.cn)同步发布。
采购及响应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应急客服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异议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大道236号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