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华亭市社会福利院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发布于 2025-01-03

招标详情

华亭市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4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主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受****点击查看的委托对“****点击查看主副食品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主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0万元。

评审办法:√质量优先法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为期一年主副食品供应,主要包括米、面、油、蔬菜、调料、水果、水产、肉、蛋、奶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共三个包

一包:米、面、油、蔬菜、调料、水果、水产、蛋、奶供应;

二包:牛、羊肉供应;

三包:猪肉供应。

注:完成招标后根据招标结果,排名第1位为****点击查看固定使用供应商,第2位、第3位为备选供应商,如第1位出现违约或不可抗力因素可顺延使用。

服务期限:本次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后 36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点击查看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履行采购文件中各项规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原件,声明函对于食品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规违纪违法记录应明确单独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点击查看联合会发布的《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对价格不进行优惠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查询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为准)。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要求:请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等相关证件;(3)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一套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商铺楼3号楼211室)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24日9时00分。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商铺楼3号楼211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汭北路186号

联系人:薛玲雅

电话:181****点击查看6093

2.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商铺楼3号楼211室

联系人:徐蓉娟

电话:173****点击查看9302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