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SCG****点击查看00215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教师劳务派遣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07-26 19:49:5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一、项目名称“2023年教师劳务派遣服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相应变更。三、采购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四、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以及磋商开启时间;变更为 一、项目名称“2023年教师劳务派遣服务”变更为“2023****点击查看体育局人力**管理服务”。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变更为“供应商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或者人力**许可证”。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相应变更。三、采购文件第四章服务要求变更为下列内容:“2.1服务内容 ◆2.1.1 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教职员的人力**管理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400名,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与教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2.1.2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教职员工的薪酬管理、保险管理、意外伤害险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劳动关系维护,代办员工有关证件,有关法律法规咨询等。 2.1.3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教职员工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 2.1.4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护教职员工的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关系管理; 2.1.5 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教职员工的离职解聘、失业证管理。2.1.6 成交供应商须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相关承诺及要求,按采购人意愿履行本项目的相关服务。2.2服务管理要求 2.2.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要求组织教职员工的招聘工作,包括招聘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确保及时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教职员工。2.2.2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及时、准确、妥善的处理教职员工的薪酬管理、保险管理及个税代扣代缴工作,避免发生劳动仲裁、诉讼事件等。 2.2.3 成交供应商应确保和谐、稳妥的处理教职员工的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及人事仲裁事件,避免妨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或给采购人带来不利的社会影响。 2.2.4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安排教职员工到各单位报到,妥善处理各项事务,协助采购人做好相关工作。 2.2.5 成交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听取采购人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2.2.6 由于成交供应经验不足、工作疏漏和拖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如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违纪等现象,采购人有权追究成交供应商的法律责任,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3磋商报价:本项目按照单价进行报价,不超过260元/人﹒月,最终根据派遣教师数量结合成交单价据实结算。” 四、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以及磋商开启时间变更为2023年8月11日上午9:30时。
更正日期:2023-08-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区仙霞岭路18号
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6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区台柳路196和达**汇三层
联系方式:****点击查看15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张佳楠
电 话:****点击查看1586
五、附件
附件1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