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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教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磋商公告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就[****点击查看教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点击查看)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教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官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8月28日14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教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类型:服务类 所属行业:餐饮业 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年。 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请仔细研究。 项目履行期限:壹年,(具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否。 本项目是否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本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注明:(1)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执行。 (3)监狱企业按照《****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响应)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拟派的厨师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该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至少缴纳了2026年5月(含)以后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若为响应截止时间当月新开办企业,则无需提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响应,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详见第五部分中的“资格审查标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2026年8月18 日至2026年8月28日14:00 方式:****点击查看校园网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14时00分(**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通盛大道185****点击查看创业园南楼一楼开标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亲自、准时参加开标会。 4、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供应商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响应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响应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5、请各意向供应商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准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响应保证金:无;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磋商模式,供应商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开发区通盛大道185****点击查看创业园南楼一楼开标室参加磋商活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项目演示:无。 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证、业绩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通盛大道185号 联系人:姜老师139****点击查看0860,陆老师0513-****点击查看0975****点击查看管理处) 2.纪检监察: 电话:0513-****点击查看5510,举报邮箱:jjjc@jssc.****点击查看.cn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长通路9****点击查看中心A座1205室) 联系方式:代福勇 采购文件获取电话:0513-****点击查看5668,150****点击查看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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