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于2024年06月25日在****点击查看会议室进行了谈判工作,在资格性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后有效的供应商不足3家,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谈判及采购终止”中第四条“采购终止”之规定,本次谈判终止,项目将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
王大刚、李小玲、邹晓华(采购人代表)
采购人:****点击查看
采购经办人:胡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点击查看6600
采购人地址:**市**区北城大道101号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经办人:郑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3****点击查看1630
代理机构地址:火炬大道99号4幢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