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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善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百善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县百善镇前营村前营庄三队154号
成交金额:184300元
评审总得分:83.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百善镇2025年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 服务要求:根据**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救灾资金(第三批)实施方案,我镇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防控任务3.8万亩次。本项目计划防控总面积为3.8万亩,预算金额19万元,计划采购价5元/亩。按照每天每架飞防700亩计算,在防治窗口期3日内完成,拟投入无人机19架。 服务要求:对**县百善镇 3.8万亩玉米大豆重大病虫害进行统防统治 合同履行期限:施药服务时间在8月20日前后(3日内完成),具体开始防治时间由采购人确定。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收取3000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2.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电话:153****点击查看9726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
联系方式:153****点击查看9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中梁凯旋门2#117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清
电话:158****点击查看5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