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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绿植租赁养护服务
原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点击查看绿植租赁养护服务招标文件补疑1
****点击查看
投标人答疑回复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绿植花卉租摆类的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1)20万元(含)-30万元(不含)的,每个得5分;(2)30万元(含)以上的,每个得10分。注:1.同一合同同时满足上述多项条件的,仅以最高得分计取一次;2.上述要求的业绩认可正在履约或已完成的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1)业绩合同扫描件;(2)业绩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3.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未能明确反映评审因素的(如合同签订时间、业绩金额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点击查看委员会不予认可。4.业绩金额以提供的业绩发票金额为准,发票累计金额满足要求即可得分。”其中“(2)业绩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须大于等于业绩要求金额)”,这条规定对于正在履行的合同业绩大于30万,但发票未开到30万的投标单位不公平公正。
答:本项目预算为81万元,投标人业绩规模设置与项目实际需求相适应,且未违反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公平不公正情况。针对提供正在履约的业绩,已完成部分的发票金额须满足本项目业绩规模要求,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对应得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长**路101号
联系人:朱莹莹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893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3922、****点击查看3923
2024年10月10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