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公告(第二次)

关于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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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租赁服务商比选公告(第二次)


****点击查看发展局《关于政务云服务商选择有关事项的函》(渝大数据函〔2024〕164号)要求,****点击查看发展局公开招标确认的政务云服务商中组织开展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租赁服务商比选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租赁服务商比选。

二、项目需求

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服务商需提供弹性云**、大容量存储和高速网络**,支持每日多订单、万级数据的实时处理,满足7×24小时高并发访问和算力需求,并提供稳定运行保障。

三、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云计算服务、云平台存储服务、云平台数据库服务、云主机服务、基础安全服务、网络服务等。

四、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中选云服务商10个工作日内按云服务订单开具相应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30日内,根据合同和云**确认单,****点击查看发展局据实支付云服务订单含税金额(若****点击查看**管理局期间对政务云云**结算方式有另行规定,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云**租赁费以在IRS系统中核对出的账单费用作为合同支付基准价,合同支付金额根据云**租赁服务商中标折扣计算。实际支付合同金额=基准价*中标折扣报价。

(三)本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开通**,采用按需计费、据实结算模式,确保云**租赁费不超过本项目限价金额223.93万元。

五、比选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6日**时间14:30—15:00。

六、比选材料递交地点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18楼会议室。

七、比选提供的资料

各参选云服务商编制响应文件正、副本各一份(附件1),密封完整加盖单位公章。未在规定时限内递交材料或资料不全的,视为放弃本次比选。

联系人:李鹏程,联系电话:023-****点击查看1951。

八、比选程序及结果

我办在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点击查看委员会对云服务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本项目将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承诺等作为重要选择因素,并按照“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租赁服务评审标准”(附件2)逐项打分汇总计算后,以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得分最高的云服务商为本项目中标云服务商。

九、其他事项

若截止日后,报名参与比选的云服务商不足3家,我办将取消本次比选工作,择期发布公告,重新组织比选。

附件:1.响应文件

2.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租赁服务评审标准

附件(1)
数字陆海新通道应用开发期云资源租赁服务商比选响应文件及评审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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