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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3日 14:07 |
评审专家名单 | 刘小惠,钱李虎,鲍明媚,吴雪珺,瞿军,王永红 | ||
总中标金额 | ¥85.2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居丽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7633、151****点击查看6483 | ||
采购单位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天平路一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点击查看68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点击查看开发区文庄路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居丽萍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点击查看 | 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16933W | ****点击查看开发区百顺路5号 | 86.88(均分制) | 852000元 |
服务类 |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本项目预算金额:87万元/年。 4、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主要内容:为了更好的向广大职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点击查看法院食堂服务(含7个派出法庭)进行采购。 5、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代理费和评标费组成,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以下收费标准70%计取。招标代理费计取方式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评标费用按实计取(另行计取税金)。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金额 | 收费比例最高上限% | 最高上限 | |
1 | 1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1 | 政府采购代理费原则上最高上限不得超过5万元。 |
2 | 1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4 | |
3 | 500万元-10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3 | |
4 | 1000万元-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 | 0.2 | |
5 | 5000万元(含)以上部分 | 0.1 |
收费金额:5964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天平路一号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10-****点击查看93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单位地址:**市**路534****点击查看广场十楼
联系人:张亚利
联系电话:****点击查看7633、151****点击查看6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亚利
电话:****点击查看7633、151****点击查看6483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点击查看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