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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2025****点击查看城管局食堂食材原材料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6日
采购日期:2025年1月4日
2025****点击查看城管局机关食堂食材原材料配送服务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站区淮海大道1188****点击查看商贸城K-5-1幢办3212
报价:68%
工期:自合同签订至服务期(1年)结束止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漕冲路与**江路****点击查看建设大厦7楼
联系人:王女生、张女士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308
公示期: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