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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本中心)受****点击查看(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定于 2025年0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点击查看中心网络竞价系统组织实施****点击查看0918期**市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项目交易活动,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点击查看粮食竞价交易规则(2025修订)》(以下简称《交易规则》)的规定,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交易时间和方式:
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9:30。
方式: 本中心网络竞价平台(竞拍大厅),****点击查看中心认可的交易终端(电脑、手机等)参与竞价,每次竞价的加价幅度为:5元/吨。
二、竞价交易的品名、年份、数量:
品名 | 年份 | 数量(吨) |
早籼米 | 2025 | 180 |
早籼米 | 2025 | 180 |
早籼米 | 2025 | 240 |
晚籼米 | 2025 | 1000 |
晚籼米 | 2025 | 890 |
合计 | 2490吨 | |
备注:标的物详情见附件 |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点击查看0918期**市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项目标的物清单》,实际标的物数量以交易当天最后公布的清单为准。
三、参与方式、条件、交易方式及截止时间
1.意向方注册与保证金缴纳: 意向竞买方须在 2025年9月17日16:00前(**时间) 完成以下事项:
****点击查看中心交易平台(https://nanning.****点击查看.com)完成注册(首次参与者)。
按照本公告要求足额缴纳保证金。
完成本次交易项目的在线报名。
2.意向方报名:
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意向方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16:00(**时间),逾期注册、缴纳保证金、提交资料,均视为未完成报名,不具备参与本次竞价的资格。
3.竞买方须在2025年9月17日16:00前将对应标的物保证金按120元/吨(含交易保证金20元/吨和履约保证金100元/****点击查看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市农村****点击查看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点击查看支行
帐号:8113 0010 1340 0195 614
*竞买方汇交保证金时,请务必做好备注,****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确保正常开展交易、交割、结算等交易业务。否则会造成转账无法识别,影响参与交易,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竞买方自行承担。
竞得方: 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间作为履约担保。本中心仅凭委托方盖章签署的《履约完毕通知书》(确认货物合格交割完成且无争议),****点击查看中心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账至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作为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或者违约金。
未成交方: 其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经本中心审核确认无违规行为后,按原缴纳路径无息退还。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参加交易的竞买方按时登录****点击查看门户网站(https://nanning.****点击查看.com),进入竞拍大厅进行交易。
5.看样地点与时间:
看样地点:****点击查看粮库(由竞买方自费查看);
看样时间:****点击查看粮库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看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中午12:00。
6.标的品质与查验责任:竞买方应在看样期间自行查验标的物并承担全部查验责任。本中心仅提供交易服务,不对标的物质量、数量作任何担保。竞得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约。买方参与竞价销售前,应认真阅读交易清单及相关交易规则、须知及公告,并在看样期间亲自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全部情况。买方一旦参与交易则视同认可交易清单品种与库存物品相符。交易成交后,买方不得以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标的物为由不确认该项交易。
7.缴款及提货时间要求:
成交标的物的竞买方(以下简称竞得方),应在下表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办理缴款、提货及短少(损耗)等事宜,逾期责任自负。
竞得方未按出库期限按时出库完毕的,委托方按每吨2元/天计算保管费。
委托方 | 缴款截止日期 | 提货截止日期 | 办理短少(损耗)截止日期 | 备注 |
****点击查看 | 2025年9月30日 | 2025年9月30日 | 2025年9月30日 |
四、保证金、货款、交易服务费与交易结果
1.交易保证金处理: 如竞得方无****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将直接转账至委托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作为合同价款、履约保证金。
2.货款结算: 竞价销售成交后,由委托方或其指定的结算单位与竞得方签订交易合同。货款由委托方和竞得方自行结算。本中心不承担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相关的任何责任,若因此产生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交易服务费: 标的物成交后,本中心按成交总额的0.5‰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服务费,未成交的不收取交易服务费。合同终止,手续费均不退还。
4.成交通知与签约:
项目成交后,本中心交易系统将自动生成并确认成交记录。本中心依据系统成交记录向竞得方出具《成交通知书》。
竞得方拒绝签收或签订合同的行为均视为违约,****点击查看中心依据交易系统记录对该标的成交结果的认定。
竞得方须按《成交通知书》要求及当期《交易公告》的约定,在指定时限内与委托方签订《购销合同》。
5.货款结算方式:
平台不参与结算: 本中心仅为交易提供平台服务,不负责、不参与、不监管交易双方(委托方与竞得方)之间的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事宜。 因货款支付、催收、结算等问题引起的任何纠纷或损失,由委托方与竞得方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6.委托方保证金:就本次交易,****点击查看中心预交保证金。若由于委托方存在违约行为造成竞得方损失的,由竞得方自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购销合同》的约定向委托方追索违约金及其他损失,本中心不负责、不参与违约金扣划、支付有关的任何事宜。
7.发票与最终结算:买卖双方完成出库粮食结算,且对销售发票开具方式和金额无争议的,按照成交价格和结算标准数量进行。
8.违规/违约处理: 若意向方或竞得方存在违反本公告、《交易规则》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其保证金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不予退还、扣收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五、竞价销售的标的物规定:
1.规格形态与价格:
交易成交价格为委托方承储库仓内交货价。
标的物规格为散装的,出库时不含包装及其他费用(如竞得方需包装库的,包装物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其价格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
标的物规格为包装(含标准包或非定量包装)的,出库时不扣重、不计价(竞得方如需拆包后散装出库的,由竞得方自理或委托承储库代办,相关费用由竞得方与承储库双方协商议定)。
如标的物同时存在散装粮和包装粮时,分别按上述规格执行。
2.出库费用:
提货时具体发运方式由竞得方和承储库协商。
如需要在库内汽车(船)板交货的,汽车(船)板前费用由竞得方承担。汽车(船)板前费用由承储库按不高于30元/吨(不含包装物)的标准计算,具体包括:机械磨损费、电费、过磅费(包括确需库外过磅的)、装车等费用;包装出库时,还包括灌包、封口、口绳等费用。
3.安全责任: 为明确安全责任,原则上由承储库负责装卸作业。
4.计量方式: 按袋装重量计算,竞得方可以进行抽包检斤。标的物数量以实际出库数量为准。
六、其他重要事项
1.规则查阅: 委托方及意向竞买方务必在参与交易前,****点击查看中心网站(https://nanning.****点击查看.com****点击查看中心现场索取并仔细阅读《****点击查看粮食竞价交易规则(2025修订)》《项目须知》及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理解、认可并承诺遵守上述文件的所有条款。
2.资料查询: 委托方及意向竞****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现场领取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
3.交易记录: 本中心的电子交易系统记录为本次竞价交易活动的唯一有效记录,是判定交易行为、成交结果及可能争议的依据。
4.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重大疫情、政策变更等)导致交易无法按计划进行或合同无法履行,相关事宜由交易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协商解决,本中心不承担责任。
5.风险提示:意向竞买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点击查看中心交易规则(如交易平台公示的交易规则与本项目交易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项目公告内容为准),一旦参与交易则视为意向竞买方已充分了解并认可本公告、本中心交易规则等全部内容,竞买方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七、联系方式与地址
****点击查看中心):
电话:0771-****点击查看888 (咨询报名、竞价操作、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平台事宜)
地址:**市**区长虹路88号B9A-2第六层****点击查看
网址:https://nanning.****点击查看.com
委托方(****点击查看):韦**,180****点击查看1603(用于联系看样、交货安排、合同执行等具体业务事宜)
八、附件
****点击查看0918期**市储备粮轮换竞价销售项目标的物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