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泰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沂泰建材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于 2025-08-18

招标详情

山东瑞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6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2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8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通****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

三、标的资产内容

1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3753

2、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3725

3、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Z6810

4、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6022

5、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5950

6、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2560

7、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U3062

8、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2620

9、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8188

10、三一牌混凝土搅拌车SYM5311GJB1E6;车牌:鲁VV1570

商品混凝土运输车每辆租赁价格为10000.00元/年,标的资产10辆车整体租赁,起拍价合计为100000.00元/年,竞拍保证金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辆,每次加价合计1000元或其整数倍数。

四、意向承租方资格

(1)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有重大失信行为的不得参加竞价,不接受自然人与联合体参加竞拍(请认真查看资质要求,若受让方不符合资质要求作废标处理并扣除竞买保证金)。

五、申购须知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日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进行注册申购,详情见《****点击查看公司商品混凝土运输车租赁项目挂牌(竞价)文件》。

2、网上注册登记申购后,请于2025年9月1日17时前缴纳竞拍保证金到网****点击查看银行子账户。

六、展示时间、地点

2025年8月26日至8月27日,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人:王经理;158****点击查看2011

七、网上摘牌(竞价)时间

2025年9月2日9:30-10:00具体结束时间以实际成交时间为准。

八、公告媒体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网、齐鲁晚报。

、重要声明

1、请意向承租方自行踏勘标的现场,标的情况、瑕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不做保证,一切以实物现状为准,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2、摘牌(竞价)成交后,承租方成交2个工作日内****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法人章等)至****点击查看办理相关手续领取成交通知书,竞拍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价款,在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50000.00元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等缴纳齐全后签署《租赁合同》。

3、出租方配置10名全职驾驶员(驾驶员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成交后向出租方获取)。承租方须接管以上人员。自本合同约定的交接日起,承租方与上述驾驶员建立劳动关系,全面承担劳动关系转移后的全部用工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福利待遇提供、工伤赔偿处理、安全培训组织等事项。

4、(1)出租方已为以上10辆商混运输车缴纳各种保险共计154870.57元,保险期限为2025年6月9日至2026年6月8日。

(2)在办理车辆交接手续前,承租方须按日向出租方返还已缴纳的车辆保险费用,具体计算方式为:以车辆实际交接日为计算截止节点,从保险有效期起始日起至车辆实际交接日的前一日止,按实际天数计算未使用的保险期限,每日保险费用按总保费除以保险总天数计算,据此得出应返还的金额(若车辆实际交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计算截止节点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履约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50000.00元作为履约押金。

(4)租赁期满,经出租方验收商混运输车外观完好无损,发动机、变速箱及随车装配设备等核心部件均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即满足基本作业需求且无影响安全运行的故障),且该车辆不存在任何未结清的维修费用、违章罚款、保险欠款等债务负担及权利瑕疵的,出租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履约押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若商混运输车在租赁期间发生损坏(自然损耗除外),或承租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逾期支付租金、擅自转租车辆等),出租方有权优先从承租方已支付的履约押金中扣除相应的赔偿费用;若履约押金不足以抵扣全部款项的,出租方可从应付承租方的运费中继续扣除;若履约押金与应付运费合计仍不足以清偿的,承租方应在出租方发出书面催告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一次性补足。

5、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机械故障、人员伤亡等情况,承租方应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赔偿费用。

承租方负责处理租赁期间交通、交警等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承租方须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提交详细的事故报告及保险理赔文件。如因承租方未及时处理事故或处理不当,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必须服从出租方、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7、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政策原因或双方**协商后合同终止的,双方不承担责任,成交价款不计利息退回。

8、****点击查看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资产本身存在的瑕疵、不承担承诺与担保,所示内容仅供参考。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1234刘经理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8日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