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2025-JWHNYZ-F1003)(第1包)

某单位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2025-JWHNYZ-F1003)(第1包)

项目所在地:**省

****点击查看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我单位因建设需求,拟对某项目进行采购,进一步征求广大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参数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的意见,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等问题,现对采购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技术要求:

(一)产品质量、验收和配送要求(区分包次)

1.产品质量要求。

供应商所配送的副食品应在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同时,符合伙食单位的具体订货要求。蔬菜、豆制品要求新鲜,无腐烂变质现象;肉类要求为12小时内屠宰;鱼虾海鲜要求鲜活(冰冻产品除外);禽蛋类须保证7日内产品;其他所有食材保存期不少生产厂商标注保质期限的三分之二。具体质量要求如下:

包一:

(1)畜肉类必须来源于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生猪定点屠宰证的屠宰企业(场),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脂肪洁白,外表微干或微湿润,无碎肉碎骨。

(2)家禽类需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养殖场地有效证件,符合GB2707-2016国标,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水,冻禽类外观滋润,呈乳白或微黄色,基本无血脉、风干现象,无白、黄、绿、紫斑,无冰衣,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3)水产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GB10136-2015国标,鲜鱼类体表粘液透明、滑而不粘,气味正常;鲜虾类:头尾完整,有一定的弯曲度,虾身较挺,呈青白色,半透明不发红,红壳**,稍湿润,无异味。

包二:

(1)豆制品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无酸、涩等不良气味,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2-2014国标,为非转基因产品。

(2)奶制品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并标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符合乳制品国家标准。

(3)调味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要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国家标准。

(4)蛋类保证新鲜,且符合GB2749-2015国标,蛋壳无裂纹,色泽鲜明,手掂感较重,****点击查看养殖场地有效证件。

(5)杂粮类必须符合GB2715-2016国标,保证质量,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无变色、无虫咬、无鼠咬、无破袋,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6)饮料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外包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无污物、无泄漏,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7)西点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1-2014国标。

(8)干果类食品外包装具有“SC”标志,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保证新鲜,无腐烂、无变质、无变味,包装显示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及保质期等标识。

(9)酱腌菜类亚硝酸盐含量抽检合格,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符合GB2714-2015国标。

(10)蔬菜类必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保证新鲜,色泽鲜亮,叶身肥壮、饱满、无伤痕,质地脆嫩、坚挺,不得出现霉烂、霉臭、黄叶、变质、存放时间长的蔬菜类,蔬菜的残余农药等各项指标含量均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且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

(11)水果类必须符合GB2762-2017、GB2763-2021国标,保证新鲜,大小均匀,不腐烂、不变质,无压、伤疤痕,不干皱,成熟良好,口感质地俱佳。

2.验收要求

包一:

(1)副食品验收由伙食单位指定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合验收,双方对副食品的品种、产地、单价、数量、质量、总额、保质期等7个方面查验核对无异议后,在副食品验收单上签字,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2)供应商不得提供未经检疫和检测不合格的畜禽水产品,畜禽肉类供货时须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副食品验收应在伙食单位内部视频监控区域进行,视频影像留存不少于3个月。

包二:

(1)副食品验收由伙食单位指定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合验收,双方对副食品的品种、产地、单价、数量、质量、总额、保质期等7个方面查验核对无异议后,在副食品验收单上签字,各自留存作为结算依据。

(2)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当批次果蔬农药残留检测合格证明,不得提供无批准文号标注的商品,禽蛋类产品须标明生产日期。

(3)副食品验收应在伙食单位内部视频监控区域进行,视频影像留存不少于3个月。

3.配送要求(同时适用包一、包二)

(1)供应商在**市拥有配送车辆及配送人员,在**地区拥有常温及冷冻等仓储条件,并且能满足配送要求。

(2)食品运输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专用车辆,不得与其他物资混装混运,需要按要求保鲜的食品必须使用冷链运输车运输,且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对食品进行保鲜或保质处理。

(3)应固定送货驾驶员和送货车辆,将相关的证件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交使用单位备案,并办理出入手续。人员、车辆一经固定,无特殊理由不能临时变更,若更换车辆或人员,供应商应提前10个工作日向需求方提交相关书面资料并经需求方审批通过后配送方方可更换符合约定及相关规定的车辆或人员。

(4)应当按照需求方的配送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食材送至各单位食堂及库房,时限不应超过需求方发出通知后2小时,具体要求由伙食单位和供应商协商决定;遇有紧急配送任务时,应在2小时内送到。

(5)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保证绝对质量可靠,因配送食品造**全事件的,供应商负全部责任,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以及招标人或使用单位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6)食品要分类、分单位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包装完好无破损。

(7)需求方各伙食单位向供应商提出的合理配送要求,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配送,否则需求方有权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满足配送需求的,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需求方,并以书面形式对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8)合同履约过程中,若配送地点、配送数量发生变化,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并按照需求方要求完成相关配送工作。

(9)验收不合格的配送食品,需求方有权要求供应商补送、调换或退货,补送和调换食品应在不影响需求方各伙食单位使用的前提下及时配送,时限要求由伙食单位和供应商协商决定。

(10)供应商须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二)供应商服务能力要求(同时适用包一、包二)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生产场地或供货渠道,且供货渠道生产商应具备相关许可证和检验或检疫合格证。

2.供应商在**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加工储藏区域;食品加工、分拣应按生熟、荤素、干湿进行分类,各类物品分箱盛放、密封输送,做到定人、定时、定位。

3.供应商相关档案资料要能够反映各类食品原产地、出产时间、进货渠道、加工流程、运输途径等内容,定期向伙食单位提供畜禽肉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供应商应当有副食品配送相关操作规程和卫生制度,督促落实和考核管理等保证措施完善、全面、细致、合理;供应商对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卫生安全、个人卫生、健**期检查等措施完善、有效、合理、可行;供应商应配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5.供应商应与需求方签订应急保障协议,为需求方落实相关要求、参加相关活动、执行任务等,提供应急物资采购保障(须提供书面承诺)。

(三)双方责任(同时适用包一、包二)

1.伙食单位责任

(1)伙食单位负责供应商的日常管理,副食品配送过程中产生的交叉轮换、价格浮动、副食品数质量等问题,由伙食单位和供应商双方根据合同和管理规定商议解决。

(2)建立供应商考评机制,分平时考评和季度考评,平时考评主要由伙食单位结合实物验收进行,季度考评由采购单位结合供应商轮换组织。

(3)需求方根据伙食单位反馈的副食品供应商考核评价情况及时组织供应商和基层单位召开座谈会建立有效沟通联系机制。

(4)伙食单位因任务需要时,有权告知供应商临时停止配送供给,待任务结束后,自动恢复合同约定。遇有国家、军队政策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的,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2.供应商责任

(1)供应商采购的所有副食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质量标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为伙食单位提供假冒伪劣、三无产品以及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和检疫及转基因产品。

(2****点击查看公司正式员工组织副食品配送,并指定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当通过需求方保卫部门政治审查,供应商员工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类)(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证明、健康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若更换必须报需求方审核备案,同时提供更换人员更换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

(3)供应商应承诺供应商工作人员在配送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用工应签订劳动协议,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如因用工不当,给伙食单位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出现车辆、货物损坏丢失等情况,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须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具有伴随保障能力和方案,伙食单位因执行任务原因,在距离**市100公里范围内,供应商应无条件伴随保障(须提供书面承诺)。

(5)供应商须承诺配合采购单位由采购单位不定期随机抽取不少于2种食品送采购人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须提供书面承诺)。

★(6)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将不定期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核,如发现中标人存在实地情况与投标时所提供的资料不符,终止其配送服务并取消其配送资格且终止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即时取消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①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

②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

③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合法票据进行结算的。

四、商务要求(适用包一、包二)

(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

1.服务时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算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省**市。

3.服务方式: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采购计划,按合同约定将副食品分装(所需塑料袋和菜筐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后,按照约定时间(每日9点30分前)将副食品送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每日至少配送一次,若有特殊任务保障需要临时增加配送次数的,采购单位提前2小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无条件配送。供应商提供副食品质量标准须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二)结算方式及期限

1.询价定价。结算价格每月确定1次,分别在每月25日至30日的其中1天,以双方在****点击查看超市佳惠超市(万达店)、卜蜂**(愿景店)、****点击查看政府店)进行询价的平均值作为基准价,报价应低于基准价的10%以上(下浮率范围≥10%);商超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双方约定的市场询价为基准价,报价应低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的10%以上。副食品配送价格按“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的公式确定,确定后固定包干,不得另行调高价格。各伙食单位及时将询价结果在网上和食堂显著位置公示,供单位人员验收、评议、监督。

2.付款及结算方式。所****点击查看银行基本账户进行。伙食单位按月结算付款,即完成当月配送服务内容且无异议,在供应商提供双方签字的验收单据、正规税务发票等结算凭证后,按照财务流程办理结款。

3.副食品配送价格包括直接副食品成本、运输费、人工费、搬运费、储存费、质检费、废品损失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再另行产生和支付其他费用。

(三)供应商使用

副食品供应商中标后,与采购单位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期限为2年;采购合同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并按照多家轮换、交叉供货、末位淘汰等方式组织实施供应保障;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第1年前3季度考评优秀、基层单位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1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采购单位终止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若有供应商因违反合同约定或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配送资格或被终止合同的,按评审结果排名先后,函商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确无供应商响应的,可使用驻地其他同级别以上单位最近一次公开招标结果,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不超过3个月的供货合同,采购单位即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重新选取供应商入库。

(四)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年预估筹措总金额4%至10%的标准收取(履约保证金万元取整)。履约保证金应在副食品供应商与伙食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前完成缴纳。合同履行届满时,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采购单位无息全额返还至供应商原存入账户。若因供应商过错,采购单位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同时,供应商还需补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金额。

(五)管理与考核

1.日常管理

在日常配送过程中,采购单位对配送供应商配送的产品质量及配送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存在产品质量问题或拖延供货等情况的,按服务合同约定的各种具体违约情形进行相应处罚。

2.定期考评

采购单位每季度按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1次履约考评,履约考评成绩8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70分至84分为良好,70分以下为不合格。

(六)违约责任

1.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应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严禁配送肉糜、去皮果蔬、熟食等精加工食品,伙食单位验收时发现过期、糜烂、变质等质量不达标或短斤缺两等情况,应立即留取音、视频资料,并当场要求供应商整改,整改应于2小时内完成,不得影响伙食单位正常开伙。重新配送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因供应商配送的副食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造成伙食单位人员食物中毒或影响身体健康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我单位每季度对供应商配送情况进行履约考评,第一年前三季度考评优秀、基层满意度均达到85%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一次合同,合同期内累计2次考评满意度低于70%的供应商,实行末位淘汰,经使用单位研究,并报采购单位审批后,可无条件解除合同。

4.供应商在配送期间,如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伙食单位有权单方解除配送合同,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视情将问题供应商上报列入军队供应商诚信管理黑名单:

①供应商雇佣员工在伙食单位配送时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②供应商有违规操作、违规供应、提供回扣的;

③副食品有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④与伙食单位发生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无故出现断供情况的;

⑥供应商出现违规转包、分包情况的;

⑦出现其他违约情形,严重损害我单位利益的。

(七)争议处置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八)风险管控

副食品供应商在项目服务期内与外界(包括员工)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务、工伤、侵权等纠纷问题,均与需求单位无关,由供应商自行解决。

(九)相关约定

供应商能建立完善的相关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健全相关管理机构。

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相关协议,使用专用电脑处理日常采购需求,供应商人员不得利用配送时机打听伙食单位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不得在伙食单位所属区域从事拍照、摄像等活动,不得泄露伙食单位所属单位的任何情况。否则,伙食单位按照泄露秘密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

(十)其他

1.供应商须承诺同等条件下,可按照军队消费帮扶有关要求,优先购买脱贫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等农副产品。(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2.配送的具体内容、要求、责任未明确的在合同签订时另行规定明确。

3.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组织现地考察,不配合考察、或在考察中发现承诺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点击查看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plap.****点击查看.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经审查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九)本项目拒绝军****点击查看采购部门通报的违规违纪的供应商报名。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适用包一、包二)

10.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所需的副食品种类。

10.2投标人须在**驻地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仓储条件,其中应配备常温仓库、冷藏库、车辆(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如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的,须同时提供对应不少于3****点击查看银行转账汇款单)。

(十一)以上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得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经发现存在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公示时间:

2025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联系方式:

李先生:156****点击查看0723

康先生:185****点击查看7800

考评标准见下表:

驻市片区副食品供应商测评表

时间: 副食品供应商:

打分

1

非不可抗力原因,供货商是否按规定时间点送货上门或者因供应商原因耽误单位正常开饭(时间点以各单位实际情况明确)

是,发生( )次

2

供货商是否按单位采购计划进行配送

否,发生( )次

3

供货商每日配送的畜禽肉类食品是否有卫生检疫单据

否,发生( )次

4

供货商每日配送的副食品是否发生过短斤缺两问题

是,发生( )次

5

供货商每日配送的副食品质量标准是否能够提供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

否,发生( )次

6

供货商每日是否与我单位炊管人员及厨房值班员进行实物验收并签字

否,发生( )次

7

供货商在运送副食品过程中,是否将副食放在塑料框内运输

否,发生( )次

8

在副食品验收过程中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含带泥沙、杂物、霉烂变质等)

是,发生( )次

9

副食品供应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我单位管理规定的行为,**:院内超速、不尊重哨兵、打听与配送服务无关的我单位内部信息等

是,发生( )次

10

供应商是否无故不配合参加副食品验收、会议等活动

是,发生( )次

11

供货商是否擅自串改配送价格进行结算

是,发生( )次

12

供货商是否按时提供当日结算发票

否,发生( )次

13

供货商对你单位提出的配送方面的问题是否能及时进行整改

否,发生( )次

14

供货商对伙食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补送副食品时,是否能2小时内及时供货

15

你对供货商的服务态度、品种质量是否满意

16

供货商对伙食单位因工作需要临时补送副食品时,服务态度是否良好

17

供货商是否愿意与单位签订应急保障协议

18

是否因供应商副食品配送不合格,造成食物中毒

19

供货商在配送未公布价格的副食品品种时,配送价格是否不合理(应不高于当时当地市场零售价)

20

我单位以上单位临时抽查副食品供应是否出现质量不好、数量不符或者结算不清等问题

加分项目

顺利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5分;完成综合(大型、伴随)保障任务每次加10分。

其他意见

总得分

备注

每题5分,共计100分,1-13,“发生*次”扣“*”分,上限3分;14-20,根据实际情况扣分。副食品供应商测评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主要由各单位干部、风气监督员、司务长、炊事员及参加实物验收人员进行测评。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