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湖海塘北区域水域、湿地岛-小火车(服务中心)、灯塔草地(海棠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八年经营权租赁

金华市湖海塘北区域水域、湿地岛-小火车(服务中心)、灯塔草地(海棠西路与双龙南街交叉口西南角)八年经营权租赁

发布于 2026-10-16

招标详情

金华市金开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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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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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湖海塘北区域水域、湿地岛-****点击查看中心)、**草地(**西路与双**街交叉口西南角)八年经营权租赁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652,230.00 元(首年)
约68.3481万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交付测量面积为主)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10-19
2026-10-23
**市湖海塘北区域水域、湿地岛-****点击查看中心)、**草地(**西路与双**街交叉口西南角)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9-****点击查看719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532号、浙(2023)**市不动产权第****点击查看757号,证载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标的实际现状为准。 5、本次标的项目经营权是否适合承租方实际用途,是否满足承租方证照的办理、审批(包括消防、水电气、排污)等均由承租方自行了解、咨询及确认。 6、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现有可移动搬运的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7、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政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或政府行为需要征收、征用该项目场地,或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项目场地、或将场地另作他用、或需要改造场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项目经营权,但应提前通知承租方,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且在出租方要求的期限内无条件腾空、拆除由承租方投入的可移动资产,腾空后将房屋归还给出租方,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得向出租方追偿损失,但出租方应退还承租方已交纳但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8、承租方对项目场地进行经营装修改造的,需符合湖海塘公园整体环境,不破坏、无污染的及不影响道路及周边建筑结构,所有相关审批文件办理及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内承租方享有自行装修后的设施使用权,合同终止后,游乐设施设备和室内装修可拆卸部分由承租方拆除并归其所有,其他基础设施和环境景观提升部分承租方不得破坏或拆除,其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9、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出租合同》(样稿)执行。 10、预约看场咨询:姚女士182****点击查看6865。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 姚女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82****点击查看6865
联系地址 **省**市婺**德胜街582号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652,230.00 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 652230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租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前两年租金不变并在首年成交租金基础上给予9.2折培育优惠,第三年租金在首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5%,第四年第五年租金与第三年租金一致,第六年租金在首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10%,第七年租金与第六年租金一致,第八年租金在首年成交租金基础上递增15%。 出租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开展有轨小火车、集装箱城市会客厅、****点击查看基地、萌宠乐园、儿童游乐项目、****点击查看基地等休闲类项目运营(不得改变场地原有规划用途,不得开展对水域有污染的经营活动,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经营项目须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后方可实施。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项目场地目前处于空置状态,项目成交后,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起始日为标的交付日,如自出租方发出签约通知后30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重新挂牌。 2、标的占地面积共约68.3481万平方米;其中湖海塘北区域水域由约占地65万m2水域、配套3个小码头、2间小木屋(共计52 m2)及46条游船组成;湿地岛-****点击查看中心)占地1407 m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2 m2;**草地占地面积约32000 m2(具体按实际交付面积测量为准)。 3、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首年实付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按合同约定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第二年(含)起的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履约保证金:13万元整,不计利息,租赁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建行**双龙支行 账号: 3305 0167 6760 0000 1388 ▲5、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项目经营权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经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经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项目经营权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不得擅自改租赁用途、不得拆改码头主体结构及固定连接的构筑物、不得利用承租项目场地存放危险物品,或经营、使用不符合相关环保、安全要求,或利用该项目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7、标的项目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水、上下水管道渗漏、既有建筑物墙面剥落、裂缝、屋面漏水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点击查看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8、标的项目挂牌披露的面积、图片等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现状为准。标的项目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建筑物、构筑物等)的拆除工作。 9、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相关证照、许可证、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办理相关证照时要求须拆除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承租方须自行拆除,并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及费用。 10、出租标的交付前产生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承租期间的水、电、物业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承租方承租标的后如需水电表开户、安装等事宜的,须自行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11、承租方承租项目场地经营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用电、用气、防火、防盗、防汛、防涝、门前三包等所有安全责任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由此给出租方及第三方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2、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 13、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14、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计费标准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15、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半年内完成所有投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水上运动项目、有轨小火车、集装箱及玻璃房、萌宠乐园及配套设施。 ▲16、承租方不得进行对水域有污染的活动及赛事,需配合出租方做好水域治理工作;承租方不得连续三年未组织开展水上体育赛事活动。 ▲17、承租方需负责处理项目经营的客诉问题,应购买运营所需的各项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场地险、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根据游客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承租方工作人员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租期 8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需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包含体育赛事组织运营相关内容。(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 2、承租方需提供举办过省级及以上水上运动项目赛事活动的相关材料。(执行标准:承办合同、救生人员、急救人员证书复印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3.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在承租方完成成交款项交纳及合同签订事宜后凭出租方出具的通知函无息原路返还至承租方“我的账户”中。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若竞买方均未报价,则继续按**信息披露期规则进行延牌。
项目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5.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出租合同((样稿).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9-****点击查看7199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区光南路668****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5楼 网址
附件(6)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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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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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合同((样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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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约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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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人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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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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