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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病媒生物消杀项目。
2.项目内容:对**区部分水域、绿地等进行病媒生物消杀灭杀,频次为年内2次。(详见附件)
3.项目预算:控制在25万元以内。
4.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认可的企业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质量管理体系等企业认证资质;达到B级企业级别;****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2025年病媒生物消杀项目方案、近三年病媒生物消杀服务业绩;申请人能自主承担项目,不得委托给第三方机构。
5.项目要求:****点击查看公司仅允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参与竞价,不允许两个标段同时竞价。
二、公开方式
通过****点击查看**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向社会公开询价。
三、项目实施流程
1.项目申报(2025年6月9日-13日)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能力等进行申报。
联系地址:宁****点击查看开发区金波南街与济民东路交叉口东50****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办公楼315室)
联系人:陈**
联系电话:0951-****点击查看796
申报时间:2025年6月9日-13日17:30前(节假日除外)
提供材料:企业资质、报价表、同类型典型案例文本、近三年业绩、病媒生物消杀方案等一式叁份装入档案袋封印并加盖公章,档案袋正面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项目确定(2025年6月中旬)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小组负责对采购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项目承接方。
3.项目执行(2025年6月下旬)
(1)承接方按照项目有关要求,与****点击查看签订项目服务协议,负责项目实施。
(2)项目验收合格后,承接方按照合同约定向****点击查看提供发票、验收单等资料。
四、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投诉电话0951-****点击查看796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有关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点击查看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