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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点击查看委托,**粮油商品交易市场举办本次粳稻购销**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一)交易时间:2025年9月23日 10:00
(二)交易方式:****点击查看中心人员聚集,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本次竞价****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市场”进入“**地方粮食购销**(以采竞销)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交易采用购销双向竞价(以采竞销)模式,即委托方与竞价方通过一次交易同步实现同等数量粮油的采购和销售。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线下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 2025年产粳稻购销**的权利(详细线下合同模板如附件公示所示)。
2. 采购轮入粮食
2.1 品种、数量
2025年产新粳稻6400吨,分2个标段。(详见交易清单)
2.2质量要求:
必须是2025年新产粳稻,严禁掺混陈粮,违者没收全部保证金,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稻谷(GB1350-2009)国标三等及以上的质量控制指标和稻谷GB/T20569-2006储存品质判定标准;出糙率≥77%;水分≤14.5%;杂质≤1.0%(超1.0%过筛后入库,整理费用由供方承担,超1.5%拒收);黄粒米≤1.0 %;色泽、气味:正常;其他质量指标达到国家规定中等标准以上。品质指标宜存,黄曲霉毒素B1<10ug/kg,铅含量<0.2mg/kg,镉含量<0.2mg/kg,其他食品安全卫生指标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指标标准,不符合质量指标的采购方有权拒收。采购标的物质量严格按照“质量要求”执行。
收购时杂质、谷外糙米含量若超标,需进行过筛,整理费用10元/吨,整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2.3入库价格:
采购价(固定价格)2700元/吨(****点击查看散装车板价)。
2.4轮入时间:
2025年11月25日前完成入库。
2.5入库方式:
由中标方组织供货,考虑到服务三农和农民售粮需要,经中标方同意,在同等质量标准和价格条件下,也可以由甲方库点自行组织收购,作为采购合同履约的组成部分,自行组织收购粮食的质量和数量,必须得到中标方的确认。为保证储备粮按时轮入和市场价接轨,允许入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调整,但是以委托方和中标方确认书为准,最终入库价格以单仓为单位,以单仓入库平均价格确定为入库价格。
2.6交收地点:
****点击查看储备库指定仓。
3、销售轮出粮食
(1) 品种、数量:
销售轮出的粮食为本次采购的粮食在未来时点轮出的粮食,损耗由中标方方承担。
(2)出库价格:
交易底价为仓**板价:2740元/吨,实际轮出销售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
(3)轮出时间:
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待委托方报上级储备粮管理机构批准后实施,如****点击查看政府调用或政策调控,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的销售合同终止履行,中标方不得强求委托方履行合同或要求委托方承担违约责任。)
(4)交收地点:
****点击查看。
三、参与资格
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协商、未了解公告内容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经纪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点击查看23699,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加竞价销售的单位应预交保证金:销售和采购交易保证金各10元/吨,采购保证金100元/吨,合计应预交保证金1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关于线下风险保证金的内容,详见线下合同,请仔细阅读)
收款单位:**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营业部
账号:20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0****点击查看90711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成交金额1.5‰的手续费,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本次交易成交后,中标方根据本次成交结果与委托方线下签订购销**协议(以下简称线下合同),线下合同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否则按违约处理。
(一)采购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合同采购条款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5年11月25日前)内按到货进度付款(每满500吨,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支付货款),标的物100%完成入库后、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后双方交收完毕,**市场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将采购保证金100元/吨追加为销售履约保证金。
(二)销售合同履约及保证金清退规则
合同销售条款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后,**市场退还中标方扣除手续费部分保证金(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交割完毕后一次性清退)。销售合同执行方式以线下《购销**协议》中内容为准,买方在交割期内将货款汇至**市场账户,开具出库单后办理出库手续。销售粮食交收完毕,买卖双方及时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销售完毕后由交易市场退购买方销售保证金。高温季节粮食出库,在卖**常保管的情况下,由于买方提货不及时,导致粮食质量问题,由中标承担。提货若开仓必须在20天内提完(阴雨天气顺延),开仓后仓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一律由中标方承担。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合同履行需先执行采购合同,再执行销售合同,如采购合同违约,销售合同一同默认按违约处理。
(四)交易双方购销**执行内容以线下合同(合同如附件公示)为准,通过竞价产生的购、销双向合同价格固定不变,价差固定不变。若实际收购时根据行情进行调整入库价格,交易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由本次竞价交易结果确定在合同入库价基础上的回购价格及价差,若重新确定入库价格,相应回购价格为实际入库价格+本次交易确定的价差。实际销售(回购)价格与成交合同价格的价差由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自主交收该部分货款完成,交易双方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八、联系方式
****点击查看:
唐先生158****点击查看3225
**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 明 181****点击查看6697
李佩璇 189****点击查看8971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杰 189****点击查看9170
(传真)025-****点击查看0160 (财务部)025-****点击查看0241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点击查看23699。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