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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招标文件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自营食堂前堂保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区**大道烟草文化长廊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26.****点击查看400(万元)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综合楼 9 层 907
中标(成交)金额:173.****点击查看12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自营食堂前堂保洁服务(第一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自营食堂前堂保洁服务(第二包)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俊、王飞、朱**、龙胜、李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243507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第一包88.40分,第二包86.00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点击查看@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78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96号
联系方式:宣老师,0551-****点击查看2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杨成龙/刘元军,0551-****点击查看6783/186****点击查看36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成龙/刘元军
电 话: 0551-****点击查看6783/186****点击查看3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