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28周(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2日)瑞达后勤蔬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年第28周(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2日)瑞达后勤蔬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7-04
芜湖****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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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28周(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2日)瑞达后勤蔬菜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4

采购结果成交公示

项目名称

2025年第28周(2025年7月6日-2025年7月12日)瑞达后勤蔬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采购人

名称

****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张****点击查看广场A座26-27层

联系人电话

0553-****点击查看643

成交人

单位名称

**市三山****点击查看**社

****点击查看**公司

**苗****点击查看**社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经办人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553-****点击查看147。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采购投标法》、《中华人民**国采购投标法实施条例》、采购人采购文件或询议价文件、邀请书等要求,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人采购文件或询议价文件、邀请书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投标有效期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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