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淮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3-11-02

招标详情

淮安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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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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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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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222.****点击查看.247)、****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czj.****点击查看.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受****点击查看的委托,****点击查看就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物业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零伍万肆仟贰佰元整(205.42万元)

(四)最高限价:无

(五)采购需求:

物业服务,其他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六)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4个月,合同采取两年一起签。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合同期内,管理服务费(如保安、保洁费等)按季度支付,设施设备维保费(如电梯、消防设备维保等)每半年支付一次。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市公共**交易网,在网站首页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投标人”,使用CA锁登录系统→“填写信息”登记成功后,到“采购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投标人必须办理CA 锁和电子签章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具体办理详见**市公共**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http://ggzy.****点击查看.cn/fwdh/005003/****点击查看0202/dc3ebb80-68ed-4e6b-871e-5ebbe22fe589.html)。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00

(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地址:http://ggzy.****点击查看.cn:50088/TPBidder

(三)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一楼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址: **市**区**路155号

联系方式:139****点击查看0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大道63号

联系方式:0517-****点击查看9018;0517-****点击查看96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鑫 汤汶汶

电 话:139****点击查看0352 0517-****点击查看9606

八、“全流程不见面交易采购”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公布报价、澄清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0条。

****点击查看

二O二三年十一月二日

2023gk012残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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