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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点击查看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及演艺设计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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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点击查看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及演艺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点击查看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及演艺设计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筑规模及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5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传统表演艺术类的展演剧场、排练厅,传统手工技艺类的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传统民俗活动类的展演活动场地、小型室内展示空间,****点击查看停车场、库房、辅助用房和环境整治等。 2.1.2 建设地址:**高新区时尚大街以东、冀衡路以北,中科街以西,小西河以南。 2.1.3 计划工期:运营管理服务20年(包含筹开期6个月);演艺设计65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组成联合体的,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 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2.5 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2.6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09 10:00 至 2025-09-15 17:00 (**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9-29 10: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点击查看.com/)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9.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收费金额:2000元; 9.2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否; 9.3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否。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王春博 联系电话 188****点击查看8878;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李森 0311-****点击查看260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点击查看 电话:0318-****点击查看97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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