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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办**区内部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市**塘区北际路2号1单元201号房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元整(¥48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点击查看**办**区内部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 开展 ****点击查看**办**区内部分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负责组织和提供运力,满足采购方的租赁需求,并对租赁过程中的相关安全和服务质量负责。
服务要求:1 . 承诺提供派车上门服务;承诺在随车的服务监督卡上公示服务监督、投诉电话号码或互联网址等有效联系方式,接受用车人的意见和投诉,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承诺安排的驾驶员应持有合法的从业资格和具有相应准驾车型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驾驶技术娴熟、服务态度好,能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没有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内,且身体无残疾状况。
2.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保养维修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保障项目运行要求。建立制定并完善安全出车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置方案。
3.根据采购人用车需求安排车辆,提前将接送时间、地点、线路、用车联系人等信息通知出车司机,督促司机提前做好出车相关准备。
4.车辆需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采购人指定用车地点,并在规定出车时间内启动车辆。
5.能满足采购人应急出车要求,对采购人的紧急用车情况要求在30分钟内响应。完善出车365天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有应急事件或抢险救援或安全事故处置的或特殊时期的, 优先满足并及时安排解决采购人用车需求。能安排综合素质好的司机参与采购人启动应急响应期间的24小时应急值班备勤工作。
6.如实记录行车线路、用车时间和产生费用,不弄虛作假。
7.每次出车,及时收集用车人对当次用车满意度和实际用车情况的反馈意见并汇总。
8.因河流阻碍或道路狭小等原因导致供应商无法用租用车辆将采购人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需协调船或其他交通工具并对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同时开具相应的税务正规发票。
9. 车辆使用地点为采购人所在地至以下地点:
(1)**市市区、**区内;
(2)上级部门下达任务需到达的其他地点。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底,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服务标准:无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韦江彦、黄璇、滕培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 人民币 柒仟贰佰玖拾 元整(¥ 7290 .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34号
联系方式:李丽珺 0771-****点击查看7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大学西路5号新缘大厦6楼
联系方式:欧玥 0771-****点击查看069、181****点击查看7260
****点击查看
202 5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