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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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6-26 16:44
项目编号: XZP202****点击查看600095
项目名称: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建设单位:某单位
招标条件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某单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第二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点击查看.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6-26 09:30 至 2024-07-02 16:30 |
获取方式 | 详见附件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7-19 14:00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7-19 14: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