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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2024-2026年物业(劳务)服务项目(二次),于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在****点击查看三楼开标室开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三年。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346.44元/三年。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市****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400.00元/三年。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高新区中安创谷二期J4三楼
联系人:杨工、吴工
电话:138****点击查看4205、0551-****点击查看6336
邮 箱:****点击查看@163.com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滁****点击查看经济开发区**路2号
联系人:高工、杨工
电话:0550-****点击查看678、0550-****点击查看318
公示期: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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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