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标的物业的状态详见《租赁物业明细表》,按标的现状出租。 2、现场查勘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为 ****点击查看区 ,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1353;联系人:钟先生。 3、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允许以当前最高价进行报价)。 4、《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完毕。以实际交付场地的第二天为租赁期起始时间。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5、竞得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合同期满竞得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委托方予以无息退还。 6、竞得人需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 7、月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 8、装修免租期约定。委托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竞得人的装修免租期(详见附件《租赁物业明细表》);原承租人中标无装修免租期。竞得人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竞得人不得擅自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如确因经营需要进行分租、转租、转借或改变物业用途,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分租、转租、转借项目不得超出委托方规定的经营范围,分租、转租、转借期不能超过合同约定剩余的出租期限,竞得人签订转租、分租、转借合同后须送壹份给委托方备案。 10、租赁期间,竞得人如逾期30天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委托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竞得人负责。 11、若原承租人在交易结束后未竞得该标的物,则须在该项目结束后第二日起30天内搬离,并协助委托方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如非原租户中标,属于原租户的可移动物品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搬离,固定装修及附属设施归出租方所有。原租户投入加装的可拆卸配套设施(包括电梯、中央空调等,但不限于),如中标方需使用原租户投入的相关加装设施,需与原租户自行协商。 12、特别提示:物业以现状出租,物业中标后,中标方须在入场前提交装修方案给委托方备案。中标方对房屋进行的装修(确保不影响房屋安全结构),退租时不得对已装修事项进行拆除。 13、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133****点击查看13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