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坑村民活动中心招标公告

杨梅坑村民活动中心招标公告

发布于 2025-07-11

招标详情

东莞市清溪镇重河杨梅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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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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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投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招****点击查看活动中心招标公告(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村集体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清溪镇重河杨梅坑村。

2. 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点击查看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点击查看活动中心进行建设,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64.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99.36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3层,建筑高度为 15.75米,消防高度:12.15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最大管径为DN100,工程总投资额约99.8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998807.95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998807.95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84538.63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73632.01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市建锋****点击查看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市****点击查看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点击查看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点击查看**公司 ,勘察单位: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点击查看中心(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含但不仅限于:(1)建筑与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等); (2)电气工程(配电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弱电系统);(3)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雨水系统);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等。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5年 11 月 8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B”类证)。

3.2.4 贰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为:建筑工程。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已在****点击查看建设局企业信息档案登记,且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3.2如企业在****点击查看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人已在已在****点击查看建设局企业信息档案登记(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局关于建立**市建设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管理机制的通知》(东建质安〔2023〕6号)的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5年7月11日至 2025 年7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到**省**市**街道**路12号高田大厦3栋506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⑤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复印件及**B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投标人到**省**市**街道**路12号高田大厦3栋506室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5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中的“收款收据”作为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收款收据”****点击查看公司法人章)或原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 月22日 14时30分。投标会时间2025年7月 22日 14 时30分,地点:**市清溪镇鹿鸣29****点击查看村委会)办公楼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点击查看公告栏及****点击查看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免收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鼓励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招标项目减免投标保证金。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使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电话:0769-****点击查看1142;

地址:**市清溪镇清溪镇鹿鸣29****点击查看村委会)办公楼2楼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

地址:/。

8.2 其他:无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清溪镇清溪镇鹿鸣29****点击查看村委会)办公楼2楼 地 址:**省**市**街道**路12号高田大厦3栋506号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 系 人:陆小姐

电 话:0769-****点击查看1142 电 话 : 135****点击查看560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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