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中心储备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尤溪县中心储备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于 2025-07-16

招标详情

福建省尤溪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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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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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点击查看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点击查看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5895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5895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5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点击查看粮库仓房电子货位卡、异机存储备份等数字化功能提升改造项目(二次)

1

75895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4.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须随身携带材料

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现场核查。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时间: 2025-07-16至 2025-07-27,(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地址:****点击查看(**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

7.4方式:投标人可直接到****点击查看(**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1513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与质疑。

8.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谈判文件售后不退。逾期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8日上午9:00:00(**时间)。

9.2地址:****点击查看(**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闽中经贸大厦1513号)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1、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 **县**镇建设西街8号

邮编: 365100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39 6057 1569

12、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县**镇滨河大道6号闽中经贸大厦1513号

邮编: 365100

联系人:吴晓微

联系电话: 0598-****点击查看133/136****点击查看3698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点击查看银行账户信息

投标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以下账户: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点击查看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3505 0164 7607 0000 0980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公告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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