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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建工三建]****点击查看公司国投****点击查看护理院和国投****点击查看中心垃圾清理外运询价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
询价函
根据《****点击查看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点击查看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国投****点击查看护理院和国投****点击查看中心垃圾清理外运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国投****点击查看护理院和国投****点击查看中心垃圾清理外运
2、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两地。1、**省**市**区**西路23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746.23㎡,建筑物占地面积1081.22㎡,项目现有主体建筑一栋,建筑总建筑面积9011.13㎡,地上7层,地下1层,目前项目现状有客房74间,2个餐厅和5个会议厅。2、**省**市**县汤池镇滨**路,项目现状宗地面积为11932.32㎡,房屋建筑物面积为7069.95㎡。项目主体建筑有3栋,分别为综合楼(共3层)、客房楼(共4层),附属综合楼(共2层),以及洗衣房和设备用房有2栋(各1层),现状共有客房数为62间。本次招标内容为垃圾清理外运。主要是**省**市**区**西路230号,次要**省**市**县汤池镇滨**路。(**县大约10车)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
2、资质证书要求: **市道路运输许可证 。
3、****点击查看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点击查看.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198100.00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计划进场时间:2025年7月25日~2025年 12月30日 ,订单时间:项目下单之日起1日内到现场清运;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凭证、**市道路运输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1、数额:中标总价的 3 %,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号按时缴纳 (现金****点击查看银行保函) 2、提交时限:中标后15天内 3、返还时间:待项目完工,并于项目部签署了双方竣工结算单后退还。
10、其他要求: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1、其他事项: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8月1日8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8月1日8时30分**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点击查看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点击查看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每月20日根据现场实际完成,编制本月工程款报告,报送至项目部,经项目施工员、技术负责人或生产经理审核后,由项目商务核算人员在每月25日前审定工程款。 2、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图纸尺寸,按2018版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
无预付款,每月 20 日对账。1、按月支付经发包人最终审核的完成产值的 8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手续完毕,付至结算价的85% ,3、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 ,付至最终审定价款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在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后,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若承包人未按时向发包人提供发票或发票和相关资料不符合标准,则发包人有权延后支付费用,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2、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建工三建自开)、银行承兑汇票(不计利息)、安信、 E 信、供应链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 。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结算金额全额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点击查看银行保函)的;
(5)**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路329号 。
联系人:甄经理,电话:182****点击查看5339。
2、招标部门:****点击查看中心。
地址:****点击查看公司院内13栋3****点击查看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李工,电话:0551-****点击查看8363。
附件一
1.工程量清单说明
招标采购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经验收合格且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为准,不计算损耗。
2.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卸货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一定范围的风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地下室垃圾自行考虑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3.其他说明
无
4.工程量清单: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十三 |
序号 | 子目名称 | 工作方式 | 单位 | 工程数量 | 重点子目 | 含税控制价 | 含税单价(元)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合价(元) | 工作类别 | 备注 |
1 | 垃圾清理外运 | 包工包机械 | 车 | 283 | 否 | 垃圾清理外运,单位:车,由项目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至分包单位垃圾处理点为一车,车辆返程不计,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卸货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一定范围的风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 垃圾清理外运,单位:车(现场量方每车暂定9方,不足按比例扣减,超出9方按9方计量),由项目施工现场垃圾堆放点至分包单位垃圾处理点为一车,车辆返程不计,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费、卸货费、过路费、车辆维修费、油费、人工费、一定范围的风险费及其他各种费用 | |||||
不含税总价 | 大写 (小写: ) | |||||||||||
税率 | % | |||||||||||
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 大写 (小写: ) | |||||||||||
含税总价 | 大写 (小写: ) |
报价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