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经营行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升服务品质,根据《**市红色物业星级评价办法》(宁建规〔2024〕6号)文件精神,经我局实地考评、各相关街道(乡镇)、社区(村)、小区党组织****点击查看市委组织部、市创城办意见汇总、公示后,现将2023年度**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星级评**果公布如下:
全市92个住宅小区参与星级评定(另4个住宅小区因新物业是2024年入驻服务不予评价)。其中,五星级住宅小区2个,四星级住宅小区8个,三星级住宅小区72个,二星级住宅小区9个,不评星住宅小区1个。具体住宅小区红色物业星级评**果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星级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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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