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响石镇前锋小学食堂劳务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次)

隆昌市响石镇前锋小学食堂劳务购买服务项目(第三次)

发布于 2025-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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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响石镇前锋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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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技术服务内容

1、供应商负责在校学生约230人午餐就餐服务,****点击查看学校就餐的相关要求;

2、食材由采购人提供,由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进驻采购人食堂,负责菜品的全程制作、保管储存,为就餐学生提供餐食制作、分餐服务、清洗餐具、负责厨房、餐厅及周边的清洁卫生,填写相关表册等;

3、每周五制定下周食谱报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采购人选择。

4、与校方共同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每期不少于20个学时。

5、学校临时安排也需服从。

(二) 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序号

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要求

1、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以提高在校学生用餐满意度为目标,以科学营养、绿色健康为原则,保障学校用餐需求。

2、制定并落实节约用水、节约用电、节约使用天然气等措施,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3、供应商拟派工****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人员配备要求:

4.1人员配备符合《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T/JYHQ-0017-2024规定:用餐人数在200人以内的,食堂从业人员应不少于3人;用餐人数在200人以上且只供应午餐的,每增加100人应增加1名食堂从业人员。上岗前出示健康合格证明并对外公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2在同等条件下,需优先录用就餐学生家长作为食堂从业人员。食堂从业人员年龄要求60周岁以下;

4.3食堂从业人员未列入诚信不良记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食堂从业人员上岗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4如发现食堂从业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须立即解聘。食堂从业人员需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如有人员发生变化,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材料,聘任或更换管理人员、主厨等主要岗位,****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

4.5食堂从业人员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统一着装,工装由供应商负责,参加上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如违反采购人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应及时更换。

4.6拟派本项目从业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5、餐厅管理要求:

5.1服务期内,供应商应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点击查看餐厅保持卫生整洁。

5.2****点击查看餐厅正常产生的水、电、气费用和就餐区域维修改造或因正常损耗所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供应商应爱惜采购人提供食堂的餐具、用具等设施设备,若因供应商操作或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并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6、协助采购人完成入库验收:

6.1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完整、清洁、无破损,标识与内容物一致,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

6.1.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

6.1.2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6.1.3保质期;

6.1.4产品标准代号;

6.1.5贮存条件;

6.1.6生产许可证编号。

6.2温度查验

6.2.1查验期间,尽可能减少食品的温度变化,冷藏食品表面温度与标签标识的温度要求不得超过±3°C。

6.3大米、食用油

6.3.1落实米、油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

6.3.2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

6.3.3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同一批次检验报告;

6.3.4出厂名、厂家地址、产品标准号及其电话;

6.3.5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6.4副食品干杂类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6.4.1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

6.4.2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

6.4.3查验出厂名、厂家地址、产品标准号及其电话;

6.4.4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

6.5肉类

6.5.1查验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6.5.2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6.5.3食品须是当日生产并无冷冻情形。

7、原料贮存管理

7.1入库原材料分区、分架、分类、离墙(15 厘米)、离地 (15厘米) 存放食品;

7.2有明确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的,按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贮存;

7.3遵循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

7.4及时清理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等的食品原料。

8、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入库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供采购人不定期抽查。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宜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和保存相关内容。

9、餐具清洗消毒和保洁管理:

9.1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餐用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专用的密闭保洁设施内,保持清洁。餐用具消毒设备(如自动消毒碗柜等) 应连接电源,正常运转。定期检查餐用具消毒设备或设施的运行状态。宜沥干、烘干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使用抹布擦干的,抹布应专用并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保洁设施应正常运转,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用具受到污染。

10、食品卫生管理及要求

10.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GB31654-2021《食品安**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餐饮卫生、食品安全相关规定、政策;

11、配合采购人开展食材采购工作(对食材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供货品质、服务质量及食品安全状况等进行评价)。

12、提出采购计划及采购甄选意见。

13、加强成本控制,配合采购人每月对使用的食材成本进行核算,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数据及材料。

14、按照采购人要求参与食材验收、检查、入库、出库登记、每月盘存及保管记录。

15、成交供应商应按时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并向采购人提供工资明细表。(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因供应商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 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标注留样信息,填写留样记录。

二、考核要求

1、按上级要求每学期进行两次膳食满意度测评。两次考核分值均低于85%,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测评标准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2、服务质量情况考评

序号

考核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得分

1

人员管理

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明材料

无证上岗,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2分。

10

不带病上岗

患有发烧、呕吐、腹泻、咽部严重炎症等病症及皮肤有伤口或者感染,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5

仪容仪表、言行举止规范

1.按规定着工装、佩戴帽子、口罩;

2.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按要求束发或盘发,不佩戴饰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胡须;

3.在工作区域吸烟、嬉戏打闹;

4.在公众场合做不雅观的动作,不得在公众场合发生冲突、纠缠、打架斗殴现象;

5.衣着干净整洁;

每发现人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11

不得损害公共物品

1. 故意损害公共财物;

2. 因操作不当造成物品损害;

3. 因轻拿轻放的物品不轻拿轻放;

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4

2

节能降耗

杜绝浪费食材、食物

1.加工食材时,为加工方便,故意浪费可用食材;

2.可用物品随手丢弃。

每发现人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4

水电气

离场未按规定关闭不使用水电气阀门,每发现人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3

3

食堂设备设施

维修维护

1. 爱护食堂是设备设施;

2. 对食堂设备设施能自行维修维护的,应自行维修维护。

3. 不能自行维修维护的,****点击查看学校。

每发现人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6

卫生管理

地面整洁度

地面及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异味,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5

餐具干净度

1. 所有餐具规范消毒,码放整齐、规范,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2. 若在上级检查中,卫生不合格,一次性扣5分。

5

操作间、就餐间整洁度

1.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整洁干净;

2.无卫生死角;

3.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痰渍、异味,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4.食堂每天进行一次小扫除,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6

4

食品查验

包装完整度

1. 食堂从业人员轮流参加食材入库查验,严禁不合格食材入库;

2. 食堂从业人员轮流参加食材出库查验,严禁不合格食材进入加工区;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4

5

加工操作

操作过程管理

1.储存、加工生熟分开;

2.非操作间员工不得进入操作间;

3.规范着装;

4.成品食品规范存放;

5.加工食品的原料必须新鲜;

6.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

7.食品烹饪的温度和时间应能保证食品安全;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考核标准扣1分。

21

6

满意度测评

膳食满意度测评

按上级要求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98%以上得16分;满意度95%-97%得14分;满意度90%-94%得10分;满意度80%-89%得5分满意度80%以下得0分;

16

注:采购人每学期对成交供应商组织一次服务质量情况考评。

满分100 分。

(1)80(含)分以上为合格;

(2)70(含)-80(不含),扣罚当期服务费用的3% ;

(3)60(含)-70(不含),扣罚当期服务费用的5% ;

(4) 考核分值 70-80分,应立即整改,整改合格后执行本合同,若整改不合格,终止合同;

(5) 考核分值在70分以下,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 若一年2次考核均在70-80分之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履约时间: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报价要求:

供应商根据服务内容报学期整体折扣率(百分比),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最终学期结算价根据采购人学期支出(采购人学期实际食材支出+采购人学期实际水电气费支出)/(1-折扣率)*折扣率。

(四)付款方式:

每月不晚于15号,预支成交供应商上月实际劳务工资支出;每学期结束30日内,据实进行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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