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2月5日发布的招标公告名称变更:“某部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服务入围采购项目(第二次)”改为“某部车辆维修社会化保障服务入围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新增-项目概况-4.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使用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说明”且不得超过总金额30%,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