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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3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九一0所)绿化补植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繁华大道12167****点击查看中心一单元-1817、18一单元17上
成交价:65,832.52元(大写陆万伍仟捌佰叁拾贰元伍角贰分)
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九一0所)
地址:**市红枫路附9号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580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
项目负责人:周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7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1779号**国贸大厦1211室,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6272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1、供应商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4)异议事项;
(5)相关请求和主张
(6)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7)法律依据;
(8)异议应当署名。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2)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