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市(****点击查看卫生院)室外园林绿化维护项目。
2、服务对象:室外的树木、苗木、草皮、荒草、路口隔断木盒绿化、荒草等。
3、服务内容:定期除草、修剪、施药、浇灌、垃圾清运、除虫等。
服务说明:
1、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范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2、对本合同****点击查看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遇医院规划、改建需少量移栽树木、苗木等情况乙方应无偿提供服务。若数量过多或涉及大型器械,可与甲方商议相关费用。
4、遇虫害、缺水、光照不足等现象出现的树木、苗木死亡乙方应及时补种确保存活率。
5、维护和养护过程中产生的园林垃圾乙方需自行清运,甲方也可不定期要求乙方前往现场进行清运。
6、所有树木的枝叶应修剪至不遮挡监控探头、路灯补光、消防车道、建筑立面及指示标识、架空管线等为基本原则。
7、乙方凡涉及室外用水的服务项目,一律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取用甲方室外消火栓的消防水源,少量用水可至就近的生活水用水点解决。
8、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范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三、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届时将安排时间调研。
供应商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信息科:****点击查看7058
报名联系人:庞老师,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7117 QQ:****点击查看59302(添加QQ报名)
报名方式 :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投产品名称、公司资质等以附件形式发送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6日至10月13日16:00
监督电话:0512-****点击查看7133
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关注院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