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租赁服务 | 不限品牌 | ¥ 240000.00 元 | 1 | 批 | 小计 ¥240000.00元 | ||
规格参数: (一)本服务遵循对特定困难群体和低成本租赁的普惠性原则,对需求对象提供上门服务和免费服务; (二)服务对象及范围:服务对象为驿**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伤病人及特定困难群体;特定困难群体包括低保、特困、优抚对象、见义勇为致残者、失独家庭等有需求的人群。 (三)对**内现有的10个服务站点进行服务,(若后期有新增站点,供应商应具备开发和推广新站点服务的能力,以更好地推广驿**辅助器具对外租赁服务) (四)具备满足租赁人(使用人)提供(产品介绍、使用说明等)技术支持及个性化辅具租赁需求的能力,包括新增、改造、定制等服务; (五)具备对辅具进行专业化回收、维修、清洗、消杀、翻新等资质与能力; (六)具备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并保证能定期开展宣传(例如:印制各类宣传品,每周发布一篇推文,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定期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等),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切实造福全区人民; (七)每年服务群众不少于2000人次,回访不少于1900人次,服务满意度不低于95%(采购人制定满意度评价表); (八)宣传推广辅具,打造服务品牌(例如:印制各类宣传品,每周发布一篇推文,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定期邀请专家开展讲座等)。 (九)本次服务包括在服务期间为满足特殊群体要求所增加、定制辅具的租赁培训及配套服务。 |
总计:¥240000.00元
1. 投标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持有整合了上述三项内容的统一营业执照。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3. 投标方需拥有专业的服务团队,并建立康复器具租赁服务网络。同时,须依照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
4. 投标方在本市须具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康复辅助器具服务经验。此外,应具备专业的适配、租赁、回收、消毒、清洗、维修、调换及配送服务团队。
5. 投标方必须为在本市登记的企业或机构,且须在竞价期间递交相关资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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