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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至2026学年度校园餐食品原料蔬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日期:2025-09-04,更正为:2025-09-1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09-10,更正为:2025-09-16。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25 14:00:00,更正为:2025-09-30 16: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5 14:00:00,更正为:2025-09-30 16:00:00。
原公告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4、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5、书面声明: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点击查看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9、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更正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或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为报名开始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点击查看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9-25 14:00:00,更正为:2025-9-30 16:0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9日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报名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供应商在报名期间内将加盖公章的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 证复印件(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服务指 南-下载专区]中的《****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4、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点击查看28009 5、****点击查看980000。5、请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县**镇旬白路138号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9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173****点击查看772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73****点击查看7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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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