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公告(第二次)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市某部的副食品筹措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筹措项目(第二次)
二、需求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包号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1 | 第一包 | 肉制品、水产品、禽蛋类 | 2500万元/每年 | 6月 | 合同保底期限3个月,3****点击查看机关通知本项目停止,则我部可无条件终止后续合同 | |
2 | 第二包 | 蔬菜水果类 | 1700万元/每年 | 6月 | ||
3 | 第三包 | 干杂、调料、豆制品、奶制品、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类 | 800万元/每年 | 6月 |
本项目每包招取2家中标供应商,2家备选供应商,并按得分排序;排名靠前的2家为中标供应商,各负责半数伙食单位的配送服务。本项目3个包均可投标,且不限投标供应商中标的包数。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为3个月至1年,其中保底合同期限为3个月,预算为1250万元至5000万元。
三、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6月25日
四、预计采购时间:2025年7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先生
电话:159****点击查看2796
注: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下载附件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同步将意见建议发至****点击查看@163.com。
3.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4.对于本项目 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5.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论证完善采购需求和商务要求的参考依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采购需求、资格条件等相关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省**市某部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