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民医院保洁配送服务(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眉山市人民医院保洁配送服务(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于 2024-06-07

招标详情

眉山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7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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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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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6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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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保洁配送服务(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根据****点击查看来函说明,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和分项报价明细表进行修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9 09:30:00,更正为:2024-06-24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19 09:30:00,更正为:2024-06-24 09:30:00。

更正内容:业绩证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业绩合同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消毒(或保洁)、中央运输(或中央运送),合同须提供服务期内连续两****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帐凭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进账凭证须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为:业绩证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每个业绩合同复****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环境清洁消毒(或保洁)、中央运输(或中央运送),合同须提供服务期内两****点击查看银行收款进帐凭证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进账凭证须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更正内容: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市[《**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成财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

更正为:本项目应分摊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符合财政部及**省[《**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财规〔2021〕5号等相关规定。

更正内容:分享报价明细表中:1、人工费(住房公积金)

更正为:删除分享报价明细表中:1、人工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内容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道南四段288号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9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点击查看**局综合楼208室

联系方式:028-****点击查看5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点击查看5233

****点击查看

2024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