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绥中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发布于 2024-10-23
绥中****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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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70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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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3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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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点击查看-001-01

二、合同名称:**县农村生活****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

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点击查看

四、项目名称:**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查看

地 址:**街东段四号

联系方式:042****点击查看0998

供应商(乙方):****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县**镇良辰美景小区4#1层12门

联系方式:135****点击查看53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县农村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垃圾收集要求 1、地面无散落垃圾。 2、必须使用专用车辆清运,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遇重大节日及特殊情况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垃圾清运。 (二)车辆要求 1、清运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外观颜色、企业标识清楚一致。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单、照片和驾驶员的驾驶证等证明材料。 2、车容整洁,无残留垃圾、无陈旧积泥、无滋生蝇蛆。 3、定期维修或更新作业车辆,保证作业车辆符合交通上路要求,车容车貌整洁美观,符合环保要求。 4、车辆和环卫作业设备外观、清运质量必须符合城市管理、创文明等上级检查要求,车辆不能有滴漏液体、气味、车辆封闭需符合相关要求。 (三)安全生产要求 1、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落实责任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 2、车辆行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路面作业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穿戴反光衣。 4、路面作业时必须落实警示标志、交通导向及防护措施。 5、清运车辆必须沿马路右侧或路边摆放,不得妨碍交通。 6、必须密切掌握车辆的性能状况,及时维修,杜绝事故隐患。 7、做好车辆年审、购买保险等相关工作。 8、落实防火措施,配足性能良好的消防器材。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0.60元

合同金额:0.6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0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10-2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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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物业类项目共招标过 5 次; 业主共合作物业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 绥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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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5次, 占比 71.43%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7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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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环卫服务, 中标 33 次, 占比 84.62%
重点地区: 辽宁, 中标 15 次, 占比 38.46%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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