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第一条 价格说明
乙方报价为含税、含运费、含包装、含装卸等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的全部包干费用,甲方无需额外付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所供各类粮油副食须符合国家及行业食品安全与质量标准。货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包装完整无破损,标签标识齐全(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配料表、贮存条件、生产者信息及SC编号等)。严禁供应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供货时,产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总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奶制品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五分之四)。货品规格、等级、品牌严格匹配双方约定标准,有样品的须与样品完全一致。
第三条 交货要求
本项目为中秋专项采购,所有订单乙方须无条件在中秋假期前全部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包装需适配粮油副食特性,做到防潮、防压、防破损,货品分类独立包装,杜绝混装挤压、受潮、破损。外包装标识齐全、外观规整、干净整洁。甲方收货时按粮油副食验收标准现场查验包装、生产日期、规格、数量及票证一致性,对包装破损、规格不符、临期、票证不全或存在质量隐患的货品,甲方有权无条件拒收、要求退换货、补货,由此产生的所有运费、货品损耗、误工等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收货后3日内可针对隐性质量问题等提出书面异议,乙方须3日内响应并妥善处理完毕,完成退换、补货或赔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通知乙方按实际送货量开具增值税发票,甲方收票后360天内付清全款。因乙方拒开、迟开发票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不违约。
第五条 合同终止与解除
双方可书面协议终止合同。乙方存在逾期配送、货品质量不合格、规格品牌不符、以次充好、提供虚假资质证明等违约情形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任一方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须赔偿对方全部损失。乙方未按期完成中秋粮油副食配送、货品质量不达标、规格品牌不符、存在霉变过期或大量残次货品等情形,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情形,受影响方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履约调整方式,不得无故拖延中秋粮油副食配送。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双方优先**协商,协商不****
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现行法律。
第十条 供应商违约处罚
串通报价,禁入平台3-6个月;
中选弃签合同,禁入3-6个月;
签合同后弃约,禁入6-12个月;
一年内两次弃选,禁入6-12个月;
提供虚假材料,禁入12个月;
货品存在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掺假等),禁入12-36个月;
处罚期内新增失信,最长延罚3年;
抽检不达标,禁入3-6个月。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对双方继受主体有效,仅可书面修改。单方未行权不视为弃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单条无效不影响整体效力,本合同为双方最终完整约定。
六、报名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拥有良好的社会商业信誉及足额的合同履约能力。 2.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备案信息),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
点击查看.cn](https://www.****
点击查看.cn))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点击查看.cn](https://www.****
点击查看.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被财政部****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 4. 供应商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在同等评审条件下享有本次采购中标优先权。 5. 供应商报名前须提前与我司对接确认供货产品相关事宜;若报名后 12 小时内未按要求完成对接确认,将取消本次采购参与资格,且禁止参与我司后续两个月内所有询比价项目。本次采购配送地点包含:**市**区、**市**区、**市市区、**市**市等区域,供应商报名前须自行核实、确认可完成全部指定区域配送工作,若中标后无法正常履行配送义务,须全额承担由此给我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相关连带责任。 6. 所有供货商品交付时,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产品总保质期的 70%,严禁供应临期、过期不合格产品。 7. 本次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为3150元,项目评审中标核心原则为不含税总价最低中标。 8. 本次采购所列产品数量均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以甲**式下单、结算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