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类别:】 【发布时间:2025-04-10】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军队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部“遴选副食品供应商”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或来人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我们将及时向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一、项目名称:遴选副食品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提供为期一年的副食品供应、采购、配送等服务。本项目分为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乳制品、蔬菜、水果、蛋、干杂调味品、饮料等副食品、手工包、蛋糕、面包等快餐类食品、米面粮油类等,共分3个标段。
标段1: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鲜肉和冻品类,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
标段2:蔬菜、水果类,招标控制价:500万元;
标段3:豆制品、奶制品、蛋、干杂调味品、饮料、手工包、蛋糕、面包等快餐类食品、米面粮油类等,招标控制价:600万元;
通过评审排名第一的为首选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因副食品质量差、供应保障不及时或其他问题需停止供应的,按中标排名由排名靠前的供应商接续保障,每标段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报价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可以继续进行商务技术评审,否则该标段做流标处理。此项目三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依据标段序号优先确定中标。具体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示期:2025年4月11日至5月11日
五、反馈方式: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见、建议反馈表》填写并提供资料扫描件,区分标段发送至电子邮箱****点击查看84100qq.com****点击查看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标注);或将《意见、建议反馈表》纸质版邮寄至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服务要求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反馈意见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或者三证合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上发布。
七、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涵
联系电话:0516-****点击查看0309 150****点击查看8819
八、监督热线
监督联系人:魏现凤 电话:0516-****点击查看0313、139****点击查看9002
纪委联系方式:0516-****点击查看0005、138****点击查看8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