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不允许 | 出租期 | 5年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3个月(如中标单位为原租户或其关联单位,则中标单位不享受免租期)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20.4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每满2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允许(装修或更新改造必须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同意后,方可进行二次装修)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宿舍 |
| 履约条件 | 1.出租方以物业现状租赁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完全充分了解并接受所租物业及附属设施设备等的历史及现状,同时清楚并愿意自行负责维修出租方移交物业时现存和承租方使用物业期间发生的影响物业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并承担其投资装修及经营的一切风险。 2.租赁房屋属工业厂房的构(建)筑物,承租方所安装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生产规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承重要求,二楼以上禁止安放超过350公斤/㎡的冲压等各类重型机械设备。其它用途的物业,承租方不得安装或存放超过该物业建筑设计承重标准的设备和物品。 3.如需装修,承租方必须提供装修设计、施工图纸及完整使用效果图等资料交出租方报备,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4.承租方须按照《**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要求,严禁用于粉尘作业、危险化学品、电镀(线路板)、喷涂、油墨加工、家具制造、纸箱印刷制造、泡沫彩钢板加工等严重浪费**、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安全等事故风险高的生产作业,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或者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租赁、水电押金,收回物业。 5. 如房屋经检测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的,出租方、承租方双方一致同意:自加固开始至加固结束期间,出租方不收取租金,同时租期不变;承租方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房屋安全整改(包括场地清场等工作);承租方放弃主张一切在房屋加固期间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预期利益损失和实际损失赔偿。 6.物业不允许转租、分租,承租方亦不得将物业整体转让第三方使用。 7.合同终止后,必须将出租方所提供的物业及有关附属设施完好地移交给出租方,出租方对承租方就物业的升级改造或装修不作任何补偿。承租方迁离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在租赁期内对该物业的装修。合同终止,承租方不得要求返还其装修费用,或以装修费用抵扣欠交出租方的全部或部分租金。合同届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改造形成的装修和配套设施等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如因城市更新、政府征收等,****点击查看政府或开发商收购、收回或拆除,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不能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物业、附属建筑、土地****点击查看政府或开发商给予承租方的一切赔偿)归出租方所有,与承租方无关。****点击查看政府或开发商规定的期限搬离,****点击查看政府或开发商没有限期拆迁,承租方仍在继续使用该物业时则出租方有权继续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至承租方搬离现场之日止。 9.配合出租方整改所有的安全隐患内容,其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0.出租方仅按物业现状出租,承租方需对物业现存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该物业现状存在: (1)消防安全:①消火栓未及时点检(一楼);②灭火器未及时点检,检查记录未一一对应(一楼);③灭火器被圈占(一楼);④ 安全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⑤后面消防门违规使用"卷闸门"(一楼);⑥后门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⑦仓库内一处消防栓被圈占(一楼);⑧一处灭火器检测日期已过期(一楼); ⑨两具灭火器未装箱放置(一楼);⑩一处消火栓水带缺失(一楼);⑾一处灭火器被圈占(一楼);⑿一处出口指示灯不亮(一楼);⒀配电箱保护盖使用易燃物(二楼);⒁灭火器未存放于箱子中(二楼);⒂灭火器被圈占(二楼);⒃电池开关四周堆放大量易燃物品(二楼);⒄后门一处灭火器未存放于箱子中(二楼);⒅一处消火栓被圈占(二楼);⒆后门配电箱下方堆放大量易燃物品(二楼);⒇消火栓未定时点检(二楼);办公区消防通道未设置灭火器(二楼);二处消火栓水带老化(三楼);多处灭火器未两两存放(三楼);灭火器未实时点检(三楼);消火栓上方堆放杂物(三楼);后门安装卷闸门(三楼);后门堆放大量杂物(三楼);后门消防门已损坏(三楼);二处消防自救呼吸器已过期(三楼);办公区消防通道未设置灭火器(三楼);消火栓下方堆放大量杂物(三楼);灭火器被圈占(四楼);灭火器未实时点检,未一一对应(四楼);电池存放区堵塞消防通道(四楼);消火栓未实时点检(四楼);后门消防门损坏(四楼);灭火器箱未装箱存放(四楼);一处灭火器无检查记录(四楼);消火栓被圈占(四楼);部分消火栓水带卷法错误(四楼);厂房上下楼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四楼)。 (2)电气安全:①两处排插缺地线(一楼);②排插乱拉乱接,未固定使用(一楼);③电源开关未张贴用电警示标识(一楼);④切割机无保护盖(一楼);⑤工作台外壳带电(二楼);⑥工作台电源开关无"漏保"(二楼);⑦电源开关未张贴用电警示标识(二楼);⑧一处插座相零接错(二楼);⑨门口饮水机排插缺地线(二楼);⑩办公区一处使用万能排插(二楼);⑾一处配电箱未跨接(三楼);⑿办公区一处设备电源线裸露(三楼);⒀一处排插相零接错(三楼);⒁违规使用万能排插(三楼);⒂印刷机1插座缺地线导致机器设备外壳带电(三楼);⒃1层电表房1处电表电线裸露、电表房内堆放杂物需及时清理;⒄配电房内电缆线铺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3)现场安全:①危险化学品未张贴"标签"(一楼);②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随处放置(一楼);③半成品电池设备存放于普通仓库中;④危化品未张贴"标签"(四楼);⑤易燃易爆物品(酒精)随处放置(四楼);⑥防爆柜通风口未打开(四楼);⑦防爆柜未张贴MSDS及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四楼);⑧厂房楼顶空压机房使用卷帘门且破损。 11.出租方2025年11月17日对该物业进行出租前检查,共发现电气安全隐患17项,消防安全隐患41项,现场安全隐患8项,其他安全隐患0项,共计66项,现已整改电气安全隐患5项,消防安全隐患10项,共计15项,剩余未整改51项。 12.原租户没有完成整改包含但不限于出租前检查发现的51项隐患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形式再次承租该物业。在整改完成出租前发现隐患的情况下,提交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出租方复查合格并出具整改确认清单后,同意原租户参加出租方的竞租招租(含公开招租、单一来源等)。 13.若承租方非原租户,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2万元安全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 承租方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出租前发现的51项隐患,并向出租方提交整改报告,经出租方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2万元安全保证金。如超期未完成整改,安全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出租方黑名单管理,同时出租方将以上工作落实及安全隐患整改与否作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 14.承租方需无异议认可并执行租赁期内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条款。租赁期内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条款: (1)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作为合同签订的前提。 (2)承租方负责租赁期间承租物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合同期满,如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如有剩余,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完成履约后出租方一次性无息返还。 (4)同一隐患,如出租方多次书面通知后,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均没有按要求完成整改隐患,合同期满出租方不退还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并列入出租方黑名单管理,由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5)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书面整改通知以承租物业现场管理人员签收为准,承租方拒绝签收的以出租方张贴在承租物业出入口拍照取证视为签收。 (6)督促承租方落实承租物业隐患整改,出租方有权选择以下一项或多项方式: ①同一隐患,如出租方两次书面通知后承租方仍未整改,从第二次书面通知开始,每次每项安全隐患扣除500元,视情况出租方可以多次发出整改通知,扣除费用金额累加,直至隐患整改完成为止。 ②出租方也有权从承租方的安全隐患整改保证金中提取费用用于未整改隐患的整改工作。 15.其他要求:电动自行车(电池)不得进入该物业停放及充电。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且最终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3.报价增幅为招租底价0.5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4.租金支付方式:一月一付,每月5日前付清当月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