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谌家巷35号南京西路19号房产(租赁权转让)

西湖区谌家巷35号南京西路19号房产(租赁权转让)

发布于 2025-01-21

招标详情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联系人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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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8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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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2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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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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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谌家巷35号**西路19号房产(租赁权转让)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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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9元 人民币
10
2025-01-21
招投标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区谌家巷35号**西路19号房产(租赁权转让)
标的名称: **区谌家巷35号(租赁权转让),挂牌价4,759.00元/月
**西路19号房产(租赁权转让),挂牌价4,030.00元/月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省﹒**市﹒**区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01月21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02月08日
延期处理方式: 1、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继续信息披露,并按“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处理挂牌;
2、未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则以5个工作日为一周期顺延挂牌,直到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
项目简介: 一、项目挂牌价格:人民币8789.00元/月。
二、项目概况:
标的1;谌家巷35号(第一层),租赁期5年, 建筑面积为176.27平米,挂牌租赁价为每月4759元/月,交易保证金28554元。
标的2;**西路19号(第一层),租赁期5年, 建筑面积为89.56平米,挂牌租赁价为每月4030元/月,交易保证金24180元。
三 、当前房屋租赁状态:空置
重要信息披露: 一、与项目标的有关的揭示:
1.意向承租人须在申请承租前仔细阅读《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2.挂牌项目按实际现状出租。
二、与竞买有关的揭示
1.关于保证金有关事项的提示与约定报名竞买,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人(或本单位,****点击查看银行的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的****点击查看银行:从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列表中选取,账号:报名后系统会动态生成,具体账号见系统“保证金”栏目)。
竞买各项目标的应缴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详见项目概况。
交易完成后,保证金遵循原渠道退回的原则,具体为:
①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保证金退付流程五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
②竞得人(即承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竞得人按交易条款的约定向出租人支付完相应款项,并缴清产权交易手续费、产权交易佣金、竞价服务费后,****点击查看中心出具退还的书面意见后,交易中心按退付流程办理退款。
2.关于交易保证金注意事项的特别提示:
①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②报名人支付交易保证金时,务必按系统提示向开户名为“****点击查看”的指定账号转账支付,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不会使用其他开户名。交易中心对入账到非“****点击查看”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③建议报名人在手机收到交易保证金支付提示短信后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并核对交易系统中的“系统提示信息”栏,确认一致后再行支付。
④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点击查看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照****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3.关于优先权及其行使的约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租人在同等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以下简称优先权)。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网络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