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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梅山**校区自动售卖机17处三年租赁权
42.5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合计约30平方米,详见《标的清单》 |
2025-07-04 |
2025-07-17 |
**市越**曲屯路151号,**市越****点击查看大道2865号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点击查看-3939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状态 | 部分空置,部分使用中(原合同于2025年8月15日截止。)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取得土地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无。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无。 4、是否设立居住权:无。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点击查看 |
联系人 | 王老师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5-****点击查看9149 | |
联系地址 | **省**市灵芝街道曲屯路151号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42.50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不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首笔租金自签订租赁合同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笔起必须在合同期的每个**年度开始前1个月内缴纳下年度租金。 | 出租用途 | 自助售货机(①自助饮料售货机仅限于售卖品牌饮料和水,不得投放鲜牛奶、鲜豆奶等保质期较短的饮料,售价不得高于周边同类产****点击查看超市价格;②自助现磨咖啡机需包含美式、拿铁、卡布奇诺、摩卡、椰奶咖啡、鸳鸯咖啡、醇香牛奶等自助现磨咖啡,每杯咖啡容量设定为350m1,售价控制在市场合理水平,不得高于周边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各品种咖啡每杯不超过10元)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价3个月租金。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本项目出租方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10、其他要求: (1)承租方响应或整改、处理不及时(超过接到出租方电话24小时),出租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内进行扣除,第一次发现扣500元,第二次发现扣1000元,第三次发现解除租赁合同。具体响应时间由出租方的使用部门监督负责。 (2)不得在校区内从事非法及违规活动,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需对本单位的一切行为负责,在校区内发生的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撤离时需将点位恢复原样,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未按规定按时交纳相关费用,每日按照履约保证金总额的1.5%支付违约金,出租方有权直接在履约保证金里进行扣除。滞纳二个月以上,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6)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承租方自行设计和建设自助售卖机点位,相关方案须报出租方审定通过后方可进行。 (8)为保障师生的日常学习生活,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一般不得提前退租。承租方确实需要退租的,应当提前3个月以上(90****点击查看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合同(退租),但承租方应当支付1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承租方未能提前3个月提出申请的,应当支付3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9)承租方负责自助售卖机安装、调试并提供日常定期维修、保养,以确保设备正常工作。承租方负责自助售卖机的补货、收款工作,所有项目运营相关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助售卖机的购买、安装等)、装修、人员及电、网络等费用投入,皆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自助售卖机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环保及质量标准的合格商品,所售饮料、咖啡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等有关部门的标准,并提供相关证件和检测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材料。所售饮料、咖啡的食品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负责。 (10)承租方投放的饮料、咖啡必须保证卫生安全,过期、变质饮料及原材料不得投放,所售****点击查看超市****点击查看超市、****点击查看超市)同品牌饮料,且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点击查看超市价格。上架前需至出租方处备案(种类、价格)并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对外销售,不得销售“三无”商品。所供饮料必须是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定型包装食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检验合格,在保质期内需不少于六个月。承租方如未按要求投放饮料、咖啡,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对于指定售卖的产品价格限制如下: 可口可乐500ml,不高于2.9元;百事可乐330ml,不高于2.5元;康师傅冰红茶500ml,不高于3元;农夫山泉矿泉水550ml,不高于1.5元;娃哈哈矿泉水596ml,不高于1.5元;百事纯水乐550ml,不高于1.5元,百岁山矿泉水570ml,不高于2.3元;怡宝饮用纯净水555ml,不高于1.5元;名仁天然苏打水375ml,不高于2.9元;雪碧500ml,不高于3.2元;美年达汽水600ml,不高于3.2元;美汁源果粒橙450ml,不高于3.9元;王老吉凉茶饮料500ml,不高于3.8元;茶π500ml,不高于4.8元;李子园甜牛奶450ml,不高于4.9元;七喜600ml,不高于4元;纯果乐果缤纷热带美味450ml,不高于4.0元。 (11)自助售卖机设备支付方式多种化,支持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支付形式,不得开设预充值功能,不得向师生收取押金。承租方需提供自助售卖机设备收款端口账号、密码,以供出租方掌握营业收入情况,根据需要调整优化布点。 (12)承租方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包括各种突发事件采取应急措施等。相关设备载体由承租方负责日常运行和维护;承租方须提供一位负责人,全权代表承租方与出租方保持密切联系以保证区域内服务工作正常进行;承租方须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且聘用的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承租方相关专业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出租方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承租方负担。 (13)承租方投放的相关设备载体必须为全新,设备出现故障后,在接到出租方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进行服务响应,如需现场服务的,需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不超过12小时内解决故障,若无法解决故障应予以更换设备。设备载体出现吞钱、吞货情况,应在2小时内妥善解决问题。 (14)承租方应保证承租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营状况和保持承租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洁。对由承租方引起或造成设施、设备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承租方应积极响应,及时进行整改。 (15)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服从出租方工作人员的管理,及时妥善处理由于自动售货机所引起的师生投诉等问题,根据出租方提出的要求及时做好整改。 (16)承租方必须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根据出租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手段,自觉接受出租方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同时,自觉参加有助于提高出租方形象和经营业绩的宣传活动。 (17)项目经营费用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承租方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承租方必须保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如有违章与违法行为,承租方负全部责任。 | ||||
租期 | 3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具有正在运营的**省内自助售卖机位运营管理经验【执行标准:①提供相关合同;②提供自助售卖机位的定位地图、照片、委托方联系方式并同意无条件配合出租方进行现场勘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8.00 | 交纳时间 |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点击查看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交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方,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按照1个延期周期数延期。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
项目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朱女士 | 电话 | 400-****点击查看-3939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上****点击查看东路332号**国际4号楼18层 | 网址 | www.****点击查看.com |